导语:近日,据媒体报道,长春男子因银行服务态度不好每次存一元钱抗议。虽然这种方式一直被网友称为智斗银行的范例,但实际上现实却是,中国储户再有智慧也斗不过银行。
一元的零钞存取被认为是"智斗银行"的典范,但实际依旧斗不过银行。
在遇到银行态度不好的时候,一元的零钞存取一直被认为是"智斗银行"的典范,但实际上,银行还是可以给智慧的储户罗列出各种"罪名",扣上诸如"扰乱金融秩序"、"扰乱公共秩序"、"恶意存款"、"恶意取款"甚至是"诈骗"等帽子,任储户再有智慧也难斗银行。 [阅读全文]
网易另一面:ATM多吐钞票,国外银行认栽并不吃亏
导语:近日,据媒体报道,长春男子因银行服务态度不好每次存一元钱抗议。虽然这种方式一直被网友称为智斗银行的范例,但实际上现实却是,中国储户再有智慧也斗不过银行。
存零钱本来就是正常的存款业务,但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扰乱金融秩序"。2011年5月9日上午,福建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8名员工,带着5万元的一元纸币,到泉州市区一家银行多个窗口同时排号,要求将钱分批存入8个个人账户。在两个窗口存好6300元时,银行方面突然叫停清点零钞。在排号办业务以及存款不是假币的情况下,银行认为总数额高达5万元的零钞存款,延长了其他客户的排队时间,以对方"扰乱金融秩序"为由报警。
无独有偶,在2010年12月6日,重庆渝中区解放西路银行因无叫号机,导致储户蒲女士长时间未去到钱,在建议后却得到银行工作人员态度差的回应,便"以牙还牙"拿出20元,1分钱1分钱存。银行人员也不甘示弱,一边让柜员停止给蒲女士办理业务,一边以蒲女士扰乱金融秩序为由拨打110报警。蒲女士只能停止存款,取钱走人。
除了被控"扰乱金融秩序",还可能会触碰《治安管理处罚法》。2008年2月11日,南京杨姓男子因84岁的爷爷在年前取款和南京银行热河路中心支行发生纠纷,在银行没有兑现上门服务承诺的情况下,为了替爷爷出气,效仿"99元钞票分成99次存"的方式,在存取款窗口反复存取100元钞票。 随后,银行拨打110报警,警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认为杨某行为带有恶意,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但最终没有处罚,让双方协商解决。
近日,长春男子到银行办理50万元的大额取款业务,银行则以"超过20万元的大额取款,储户需要提前一天预约"为由拒绝。然而,这种大额取款预约制度,实际上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关于取款自由的相关条款。男子认为,"大额取款要预约是霸王条款",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先是拿出一张100元让柜员存,然后又拿出来10元的,让柜员一元一元地存。该男子的行为被银行大堂经理认为是"恶意存款",刁难银行柜员。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储户有存取款的自由,银行不能拒绝储户存入零钞,即便是一元零钞。本来合乎规定的零钞存款,在银行的眼里却成为了"恶意存款",变成了对银行柜员的刁难。
2007年12月28日,长春男子因为对银行服务不满意,在银行取钱要求将卡里的2900元一分一分地取出,银行工作人员虽然表示"储户来办业务,我们肯定热情服务,就算是取一分钱,我们也会认真对待",但还是以"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为由报警。民警则表示,取一分钱的男子喝了酒,以同样方式取款,对银行正常的营业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并联系其朋友要求其不要恶意取款并离开。
2008年3月16日,南京储户林杰欲帮父亲取2万元,但存折上注明了"非本人不能取"被拒绝,在听从银行要求,开具公函证明其父子关系后到另一支行依旧无法取出存款。不满银行服务的他,一元一元地存钱,遭到银行值班经理拒绝后,就开始一百元一百元地存,在窗口前办理了三个多小时的业务。值班经理拨打了110报警,称客户无理取闹。储户林杰不认为自己办理存款业务违法,民警到来后,也对银行表示爱莫能助。
作为曾经的重庆市人大代表,张净在退休后创办塑钢管道公司。张净在2001年5月27日将38万元存到了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同时得到了银行出具的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还款承诺书。随后,张净又先后三次以自己或妻子的名义,到梁平支行营业部存入了近86万元。
2007年10月29日,梁平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梁刑初字第92号刑事判决书,以张净系为了非法获取高额利息而恶意存款,以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为由,认定张净构成诈骗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4年1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净下发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