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常年欠债不还的老赖将无法乘坐高铁。而在美国,追讨债务并没有这么麻烦,归根结底是因为良好的信用体系。
在美国,追讨债务并没有这么麻烦,归根结底是因为良好的信用体系。
打击拖欠贷款的老赖,依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并没有效果;真正的措施是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美国老赖数量极少,原因即在于美国领先世界的信用体系,而且做到了依法处理,在不侵犯债务人权利的情况下解决债务拖欠问题。 [阅读全文]
导语: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常年欠债不还的老赖将无法乘坐高铁。而在美国,追讨债务并没有这么麻烦,归根结底是因为良好的信用体系。
美国恶意欠债不还的老赖很少,且多不是主动欠债而是被动欠债,这首先归功于美国成熟的信用体系(credit score)。美国使用最广的是FICO 积分,1989年投入使用,美国三大信用局全联公司(TransUnion)、艾贵发公司(Equifax)和益百利(Experian)公司都采用此系统,但各自规则稍有不同。大多数银行和信用卡公司都用该积分系统来评估一个人的信用价值及其债务偿还能力。根据 FICO 的官方解释,FICO 积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支付历史(占比35%)、所欠债务(30%)、信用历史的长度(15%)、正在使用的信用类型(10%)、新的信用(10%)。FICO 的积分越高越好,而影响积分的最重大因素是支付历史和所欠债务,其中,所欠债务达到了30%,足见债务在信用体系中的重要性。
美国有合法的追债公司(collection agencies),专门帮助债权人追讨债务。根据保罗·勒格雷迪2005年发表的论文《债权人对应收款项管理的可实施选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自家的追债公司,另一种是第三方追债公司,为债权方雇佣第三方机构向债务方催债。一般情况下,追债公司有多重渠道可以获知你公开的信息,比如信用申请上的信息、亲戚朋友雇主邻居、电话簿、邮局、有权使用州机动车部门的记录、银行、信用局、投票注册记录、网络搜索等渠道。这些都是在债权人或追债公司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并不侵犯隐私。
追债公司并不可以为所欲为,而是严格限定在法律之下,既是为了规范市场,也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美国国会1977年通过了《公平债务追讨操作法案》(FDCPA),作为《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案》(CCPA)的修正案,主要是为了杜绝虐待性质的手段追讨债务,促进公平的债务追讨,为债务人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有合法途径获取债务信息,保证信息准确。
根据美国政府官方网站,讨债者第一次联系你时,会给你寄一封书面提示,告诉你债权人的名字,并告诉你,如果你觉得你不欠钱,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你确实欠钱,那么联系债权人,处理还债事宜。如果你觉得自己不欠钱,那么书面联系债权人,一并通知追债公司,让他们不要再找你。
而债权人或债务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美国各州对此规定不一,但都类似,比如《纽约州债务追讨程序法》规定,债主在追债时,不能有如下行为:(一)在未得到法庭准许之前,与你的雇主交流你的债务情况。(二)威胁采取通常情况下不能采取的行动。(三)威胁收取比你债务要多的费用。(四)以得到法庭或政府授权(实际上并没有)的姿态与你交流;在不正常的时段频繁联系你或你的家人可以视作对你的骚扰。
如果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只能偿还一部分,但又不想破产,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以聘请债务处置公司(Debt Settlement Companies)来处理债务。债务处置项目通常由商业公司提供,他们出面与你的债权人沟通,让你支付一笔“处置费”(settlement),清算掉自己的债务。这里的“处置费”其实就是少于你所负债务的一笔钱。这源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妥协,毕竟在“要不到钱”和“至少要到一部分钱”之间,多数债权人会选择后者。债务处置公司通常会要求你每月定期给某第三方账户存钱,直至达到所协定的处置费。
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给深陷债务的人提出了警醒,债务处置公司不见得都靠谱,至少有一些风险值得注意。(一)这些项目通常要求你将钱存在特殊账户里,长达36个月,甚至是在你的债务处置掉之前一直都要往里存钱。(二)你的债权人没有义务只要你归还一部分债务。所以债务处置公司有可能没法达成处置协议。(三)因为债务处置公司经常会鼓励你停止向债权人还债,这或许对你的信用报告或其他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正因为存在这些风险,如果你决定聘请债务处理公司,事先一定要查清对方底细,联邦贸易委员会建议去全美检察长协会和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查找该公司的底细,比如是否有人投诉过该公司,该公司有没有在当地运营的资质等等。
根据美国政府官网,如果无法偿还债务,还有一个“从头来过”的机会——申请破产。破产是无奈之举。破产信息在信用记录上停留十年之久,给以后购房、买保险,甚至找工作都带来障碍。即使是这样,多数美国人也不会选择做老赖,相比于破产,老赖为个人信用带来的损失更为沉重和持久。个人破产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允许有稳定收入的人保留一定财产(如按揭的房子和汽车等),另一种是所有资产都得清偿。
根据《破产滥用与预防法2005》 ,破产需要向联邦法院申请,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债务人必须提交文档,包括每月净收入声明、过去60天收入的证明和前一年的纳税申报单(如果是第一种破产,则是4年)。(二)债务人必须参加申请前信用咨询和申请后教育可成,才能让债务清除。(三)申请人面临上涨的申请费,还有信用咨询/教育的费用。(四)破产与请愿的过程很复杂,没有律师很困难。律师费需另付,且价格不一。
这种强制破产比较少见,一般针对商业界。由一个或多个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须在20天内予以回应。如果债务人没有回应,法院可以强制债务人参与。如果债务人回应,法院则举行听证会,确定强制破产申请是否合理,债务人有没有偿还债务,然后决定破产是否继续。如果法官裁决对债务人有利,那么债务人可以选择不破产,并要求债权人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