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3期

外国治雾霾,中国人大多想当然

市面上大多美国治雾霾经验来自中国人的发明与想象。

六十秒读懂专题

得益于自由市场的蓬勃发展,1970年环保署建立前美国空气污染就已经显著减少,匹兹堡的经验证明,美国几乎是“边发展边消化了污染”;《清洁空气法案》并不光鲜亮丽,它存在许多无效甚至事与违愿的方案,美国推出的环保新规也没有消灭高污染企业,反而是延长了它们的寿命;由环保署制定的标准不一定可靠,而环保署类似“I/M”项目的严格监管也可能是低效无能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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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一部雾霾纪录片备受公众舆论关注,而很多中国人借此想象发明了许多美国人治理雾霾的“经验”。美国空气污染确实在显著降低,但这些“经验”大多是在异想天开。

美国治理空气污染全靠环保部门?在美国环保署未成立的1970年前,全美国空气悬浮颗粒物浓度已经在10年间降低了20%;以“光化学烟雾”出名的洛杉矶,每年臭氧污染天数从15年间下降75天

美国环保署(EPA)于1970年成立,而早在联邦政府介入之前,美国的空气污染就已经开始显著减少。1995年环保主义者朱利安•西蒙教授编撰的《人性的状态》中收录了论文《美国空气污染的趋势》,其中考证全国的空气悬浮颗粒物(Particulate Matter)浓度已经在1960至1970年十年内降低20%、二氧化硫浓度降低36%(纽约市二氧化硫浓度甚至在7年间降低了60%)。

1970年美国环保部门研究者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的趋势》,指出芝加哥、辛辛那提、纽约在1945至1960年间,空气悬浮颗粒物浓度都降低了60%以上。

洛杉矶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人口翻了三番,30年代至40年代车辆登记量增加了40%,并在40年代发生过著名的“光化学烟雾”事件,该烟雾主要由臭氧和其他刺激性气体组成。但是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提供的50年代至60年代监测数据显示,每年臭氧污染的天数,从1956年(在此之前没有进行监测)的325天稳定下降到1970年的250天左右。

美国是“先发展再治理”?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钢铁之城”匹兹堡扬尘量减少了50%,钢铁产业却在稳步增长,并且在二战迎来爆发性增长

匹兹堡是美国著名的“钢铁之城”,也是“烟雾之城”。20世纪20年代,匹兹堡钢铁产量曾占了全美产量的三分之一,并在二战时得到过爆发性增长。1979年美国空气污染控制协会发表《匹兹堡空气污染的历史研究》,指出在1900到1970年间,匹兹堡的空气悬浮颗粒物浓度降低了75%。特别地,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间,匹兹堡市区的扬尘量(dustfall)减少了50%,而直到1946年匹兹堡“烟尘防控局”才拥有罚款和执法权。

匹兹堡以及全美其他城市空气质量的好转,几乎完全得益于自由市场对效率的追求、科技的进步以及经济增长。匹兹堡的企业主在没有环保部门强制要求的情况下,为了提高燃料燃烧效率,自行引入和发展了脱硫煤、“煤改油”、“煤改气”等技术。匹兹堡几乎是“边发展边消化了空气污染”。

治理雾霾就一定要减少煤电发展?2013年燃煤发电占美国总发电量的39%,而从1980至2005年,燃煤发电使用的煤炭总数增加61%,PM2.5却减少了42%

燃煤发电一直是美国最主要的发电形式,在2013年,燃煤发电占总发电量的39%(尽管这一占比不断在下降),天然气发电占27%。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1980至2005年,美国燃煤发电所使用的煤炭总数增加了61%,GDP增加了114%,所有的空气污染指标都在大幅度减少,例如PM2.5减少了42%。

而在以燃煤发电为主的美国东部,硫酸盐细颗粒物(主要由燃煤发电产生)是25%至45% PM2.5的组成成分,硫酸盐浓度在1989至2006年间下降了34%。

《清洁空气法案》是治理空气污染的圣经?《清洁空气法案》包括许多事与愿违的方案,例如企业被要求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使得新的天然气发电厂除污成本高出老式燃煤发电厂8至33倍,鼓励了高污染燃煤电厂的继续运作

由于美国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清洁空气法案》和环保部门给人带来“有成效”的假象。但1970年通过的《清洁空气法案》包括了许多无效的,甚至事与愿违的方案。例如,工业厂房被要求进行新来源审查(NSR)——当一个企业想要建立新厂房或修改现有厂房时,必须安装“国家最先进”的污染控制装置。

发电厂受该法影响最大。一座新的天然气发电厂,根本无需附加任何污染控制装置,就可以比旧有的燃煤发电厂降低85%至97%的氮氧化物排放。而一些老式的燃煤发电厂,只需花上低至每吨300美元就可以消除氮氧化物污染。但是,NSR要求新的天然气发电厂也得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这使得新的天然气发电厂要付出每吨2500美元至每吨10000美元,才能消除氮氧化物污染。这要比老式燃煤发电厂除污成本高出8至33倍。

NSR原本想要控制空气污染,却事与愿违增加了建立新的清洁电厂的成本,鼓励了老燃煤电厂的继续运作,反而是延缓了控制空气污染的进程。

美国制定环保新规消灭了高污染企业?《清洁空气法案》损害了东部高硫煤生产者利益,他们推动修订法案通过,让全国煤炭生产者加装昂贵的硫煤洗涤器,反而延长了高硫煤企业的寿命

使用低硫煤可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1970年《清洁空气法案》强制规定了燃煤发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发电厂没有意见,有意见的反而是煤炭生产者。低硫煤大都产自美国西部,而美国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煤炭含硫量很高,因此使用西部低硫煤显然损害了东部煤炭生产者的利益。

东部煤炭生产者没有试图降低法律的标准,而是成功说服1977年修订的《清洁空气法案》加入一条规定,即全国煤炭生产企业安装硫煤洗涤器,即使开采的原煤已经含有极少的硫——这几乎是最昂贵的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的方法。新规保护了高硫煤的市场,反而延长了这些原本应该会被市场淘汰的企业的寿命。

环保法律规定的标准就一定可靠?《清洁空气法案》规定汽油必须含有乙醇,这一规定反而提高了臭氧的排放水平,迟迟无法修改是由于中西部农民的巨大利益诉求

环保新规下,企业也可能成为标准的受害者。同时,出于巨大直接的商业利益,环保新规也有漏洞可钻,企业有可能参与制定法律。

1990年修订的《清洁空气法案》规定汽油中必须充氧剂(含氧化合物),看起来是为了降低一氧化碳和臭氧的水平。但事实上,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充氧剂是乙醇,乙醇主要来自美国中西部的玉米,中西部农民与农业企业说客联合说服了国会通过新法。2005年,这一添加乙醇的要求被废除,因为证据表明充氧剂实际上是提高了臭氧的排放水平,但是迫于压力,2006年联邦政府又保证美国汽油中至少要包含400万加仑的乙醇,并且在2012年上升到了750万加仑。每加仑乙醇生产者可以获得21美分的联邦政府补贴。

环保署监管严格就能治雾霾?环境署还推行严格的汽车尾气检查维护项目,但加州状况最差的5%的汽车产生了50%以上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道路传感器测试比汽车尾气检查高效得多

美国许多城市都有严格的汽车尾气的检查和维护项目(I/M),大量的证据显示,它们不仅无助于减少污染排放,反而将大量的钱浪费在检查清洁车辆上。一小部分年龄久远的车辆产生了大部分的汽车尾气污染,例如,1994年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的《加利福尼亚州关于CO与HC排放的行车遥感测试》显示,该州状况最差的5%的汽车产生了50%以上的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丹佛大学的一项研究表示,2001年南加州的传感器测试超过1200辆车两次,结果显示超过60%的车辆几乎不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高排放集中在极少数车辆上。事实上,道路污染传感器检测技术已经出现超过25年,高污染车辆经过道路传感器,会被记录下来,接着车主会因为“面临处罚”或者“受到奖励”而去更换自己的汽车部件,这比I/M项目要高效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