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全会上,极少数的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被撤销是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例如,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李鹏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了《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这一报告。全会公报指出,鉴于赵紫阳同志的上述严重错误,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由中共中央全会出台一项决议来决定撤销某位(某些)中央委员的职务也不多见。"四人帮"得到了这一"殊荣"。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全会对"四人帮" 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罪行,表示极大的革命义愤。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永远开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在历次中共中央全会上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的案例中,最多的就是由中纪委向全会提交关于某位中央委员问题的审查报告,由全会审议通过。 例如,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9年12月29日作出的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的处分。
在中央委员去职的途径中,主动辞职也是比较罕见的一种方式。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全会根据党内外广大群众的意见,决定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四位同志所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汪东兴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纪登奎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吴德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委员长;陈锡联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 此外,十二届四中全会上,一批老同志主动要求退下来,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共有64位,其中包括叶剑英、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乌兰夫、王震等。
中共的中央委员会包括两部分,委员和候补委员。委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而候补委员则没有。目前,中共全代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名单,依姓氏 笔画排列,而中央候补委员则按得票高低顺序排列。一旦中央委员出现缺位,候补委员中得票高者将依次递补,跻身中央委员的行列,谓之“转正”。 而中央委员出现缺位的情况无非两种:被撤职或去世。据统计,自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以来,先后有陈希同、田凤山、陈良宇、杜世成、于幼军、康日新、 薄熙来、刘志军八位中央委员在任内被撤销职务,另有黄菊、云布龙、吕福源、李至伦、宋德福等11人在任期内去世。因而,共有19位中央候补委员,因中央委 员定额出缺获得递补。在每一届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平均有4.75位中央候补委员获增补,约占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平均人数(151.5人)的3.1%。 最近的一次递补,发生在十七届七中全会上,薄熙来、刘志军腾出的空位,由时任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武警部队司令员王建平补上。
与递补中央委员须出现缺位不同,增补中央委员没有明显的规则、规律可循。是否增补、增补多少中央委员一般是视当时工作的需要而定。同时,增补手续仍需在下一次的全国党代会上予以追认。 例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称,全会增选陈云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三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考虑到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的生活实际变化和目前党的工作的迫切需要,决定采取临时措施,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九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对这一增补手续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