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伍里川,《江南时报》评论员,评论版编辑,现居南京。

可否给马加爵算一算稿费?
  我曾经担忧过,法院判定马加爵赔付给受害者家属的那一笔巨款,那个被贫寒、耻辱和灾难所击溃的家庭要如何筹得?马加爵“忏悔录”的发表使我看到了一种转机。

  这份“忏悔录”最早由《中国青年报》记者崔丽“发现”,很快,6月下旬以来,全国多家媒体发表了这份1300余字的“忏悔录”。在这份“忏悔录”里,马加爵向世人展现了他鲜为人知的心理世界,也表现出一定的文字功底,说这份“忏悔录”具有发表价值,不仅因其本人身份特殊,“忏悔录”涉及的内容为社会所关注,还因为他的文笔。

  既然有发表价值,且已在多家媒体公开发表,那么,这篇稿子能不能获得正常发表作品都应有的稿费,马加爵的家人能不能凭此获得一笔钱,去改变无力付赔的窘境,则不能不为我们所关注、研究一番。

  那么,“马加爵”有没有权利从这份发表作品中获得稿费呢?尽管“忏悔录”是其身亡后,被外界发表出来,而主要不是其本人的主张,但是,马加爵既然写“忏悔录”,目的自然就是为了公布于众,从其文字里面我们也不难发现他与大众“交流”的愿望,在笔者看来,马加爵的家人可以主张媒体向其付稿费。

  事实上罪犯通过写作获得稿费是理所当然的。笔者手头有这样一份材料:广东省英德监狱规定“罪犯其他零花钱收入(包括劳动超产奖金、稿费等)可以现金或转帐形式上交生活卫生科。以上各种罪犯零花钱收入,必须有罪犯本人签名,并电脑输入罪犯个人零花钱帐。”其中,“稿费”的字样十分清楚。

  另外还有一个例子:2002年10月,军山监狱一名正在服刑的罪犯钟文达将自己惨痛的人生经历写成一篇纪实文学,取名为《天堂与地狱仅一步之遥》。他将稿件寄给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倾听你的故事》节目组,结果被发表,在“我与武汉广播”征文中,他写的《谢谢你们,武汉广播人》征文荣获二等奖。武汉电台的负责人带队奔赴军山为钟文达举行了一次特殊的颁奖仪式。虽然武汉人民广播电台的报道中并未明确指出有没有给钟文达付稿费,但是,奖励已说明一切,而且这说明罪犯可通过自己的作品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荣誉。

  当然,问题是,马加爵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公民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

  显然,对其言论、出版等方面的限制是其能否获得稿费的一大悬疑。但是,马加爵并没有在政治权利上越位,言论、出版的事实是媒体造成并借此获得影响的,在这种情况下的原著作人该否获得稿费?法律的解释似乎还存在空白点,而空白点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探索。

  不要忘了,《现代汉语词典》对“稿费”的解释既清楚,也细致:“图书、报刊等出版机构在发表著作、译稿、图画、照片等的时候付给作者的报酬。”退一步说,既然媒体发表事实存在,就应该给付稿费,即使接受者这个人不是马加爵,总该有人或单位受益吧。

  那么,受益者可否反过来资助马加爵的家人呢?
“十大”高考舞弊案件我们正丧失最起码的诚信和公正!>>>
如是我闻山在村东,叫东山;东山上一小寺,当然就叫东山寺;东山寺有个和尚>>>
日本领土的争端困境日本与邻邦国家的主权争端,是对二战战败国领土转移处置的再否定,还是历史的轮回?>>>
新京报反对恐怖主义不能区别对待>>>
濒临灭绝的网吧:根据有关部门调查,网吧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占54.81%>>>
福鼎质监局长翁华铭翁华铭自杀是迫于压力?官员道德感回归?还是另有更大的隐情?>>>
北大招生名额严重不公?2004年北大招生计划总人数是2599人,北京就占713人。>>>
“抄袭”的满分作文不应被改判低分>>>
金榜题名侵犯个人隐私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