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华审理情况
6月2日开庭审理原副院长刘国华。公诉机关指控:刘国华在明知戒毒女没有满戒毒期,也没有半点内容证明其已经戒掉毒瘾的情况下,批准其出所。更为严重的是,他们违反有关规定,未通知其家属或单位来接,而批准让一名“毒友”出资1000元将其接走。由于刘国华没有认真审批,滥用职权,以致戒毒女在被“毒友”接走后,被强迫卖淫。[
评论]
罗贤文审理情况
今年三四月间,在面对审判时,长洲戒毒所原所长罗贤文为表明自己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不惜在辩词中自曝戒毒所“底细”:2000年公安部的规章、同年7月公安部的通知,都明确表示要清理整顿长洲戒毒所这类的戒毒所。也就是说,在这之后整整两年多的时间,长洲戒毒所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非法存在的戒毒所了。然而,直到2002年3月,长洲戒毒所还一直都经营着“卖”戒毒女的“业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