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在当地的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上打出的大标语
2003年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要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不能认真落实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

2004年5月11日:“嘉办字[2004]37号”通知废止涉及珠泉商贸城拆迁的“四包、两停”政策。但因“四包两停”被调离、开除的公职人员,至今仍未复职。
  湖南郴州市嘉禾县为帮助一家企业在当地搞商贸城开发,专门出台所谓“四包”“两停”政策,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公职人员负责各自亲属的拆迁工作,如不能按要求拆迁的话,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至今已有160多人受到牵连。
·“四包两停”政策
  公职人员要保证亲属在对拆迁及补偿不满意时,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如不能完成任务,将得到被暂停原单位工作及停发工资的处理。[详情]
·县委书记进京
  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承认“四包”、“两停”的做法是“欠妥当的”。并称“绝对没有停过任何一个人的工资和职务”。[详情]
·“我”是谁?
  “谁影响嘉禾建设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里面的“我”指的是谁?嘉禾县市委副书记称对这条标语现在还没搞清楚。 [详情]
·从拘留到逮捕
  4月21日,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因抵制拆迁被拘。5月14日两人被依法逮捕,罪名是“妨害公务”。拆迁可能仍要继续。[详情]
阴阳合同
欲哭无泪
一阵子与一辈子
  被嘉禾人称为株连九族的“四包”“两停”政策,当地政府明确表示,他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精神,那么湖南省嘉禾县的这一系列做法真的符合国家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其基本的指向是指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当的行为,或者是违法行为,那么增加公务员的义务,因为不能完成单方面给他们增加责任进行惩处,这是区别监察法责任的问题。[详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用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的话说:“他们应该听党的话”“都是党的干部,流血牺牲的事都要做,拆迁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然而如果党政干部没有违法或违纪,惩戒或处分是不能适用的。[详情]
·公务员条例
  在公务员的规定里面明确提出公务员应该对国家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我们可以说,嘉禾县有关方面发的有关以县委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的红头文件里头,明确提出来,这些人不能够参加联名上访,不能做这样的一些事情,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两停”甚至侵犯公务员的基本权益。[详情]
——公务员拿什么保卫工资?
·“影响他一辈子”!
  “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看了湖南嘉禾县政府为促进拆迁而挂出的横幅,感到这“掷地有声”的口号好生眼熟。找来末代皇帝著的《我的前半生》一查,果不其然,慈禧就有一句类似的“名言”:“谁叫我一时不痛快,我就叫他一辈子不痛快。”这两句“名言”内容不同,但其中包含的霸气,却如出一辙。[详情]
  “株连政策”显然是于法无据的,它粗暴地侵犯了公职人员的权益,引起了公职人员、普通群众和舆论的诟病,不过也要看到,“株连政策”只是一个中介,其实质则是嘉禾县政府以行政权力介入商业拆迁的一种手段。
·是不是国家建设项目?
  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开发公司是以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的名义注资成立的。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普军:项目不是国家投资,是国家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帮助组织的资金。 [详情]
·开发商非法建设
  珠泉商贸城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时间为2003年9月30日,但是该工程的正式开工时间却是2003年7月,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在没有拿到这片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之前,已经开开工建设。那么在2003年7月到9月的这2个多月时间里,嘉禾县政府怎么会对开发商的非法建设不闻不问呢?[详情]
·只有一家公司竞拍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就我们一家来竞拍,没有别的公司,我们就得到土地了。”没有竞争的拍卖谈何公平?[详情]
·每平方土地转让金30元
  原本价值4800万元的6万平方米土地,在七砍八砍之后,仅以1.3%的价格就出售了,土地价格的98.7%都变成了嘉禾县政府给予开发商的优惠。国有资产白白流失。[详情]
·一辈子的权益不容侵犯
  拆迁补偿安置事项,本属民事法律关系,应由建设单位与被拆迁人之间根据法律进行平等协商处理。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其职责是监督各方依法平等的协商,而不是偏护一方、压制一方,更不能直接参与到这些民事主体的利益中去。嘉禾有关方面利用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为一方民事主体在谋求利益,既逾越了公共权力的范围,又滥用了政府的威信和权力,从根子上说,就是违法的、错误的。[详情]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但由于该《条例》对行政裁决条件、程序、时限等未作出具体规定,在实施中出现了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的行政行为,因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执行不规范引发的上访已成为群体性拆迁上访的主要原因。[详情]
——背景新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裁决规程》与《指导性意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从2004年3月1日起实行。该《裁决规程》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性意见》以及建设部会同高法拟定准备出台的“房屋拆迁司法解释”,对拆迁评估和行政裁决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详情]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亮点
  1,设立听证制度充分体现民意
  2,拆迁补偿标准由专家确定保持科学中立
  3,规范强制拆迁保障被拆迁户权益
  4,完善拆迁纠纷的司法救济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3月1日起实施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建设部重视拆迁问题
  2003年9月,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央领导批示切实做好城镇房屋拆迁中维护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为此建设部采取六项措施。[详情]

  温家宝要求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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