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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代表着消费者的中消协与各大银行围绕着公平权、选择权以及知情权几个焦点各执一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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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收年费是“霸王条款” |
银行打算对借记卡收费,对新的办卡人而言是合法的。但是对原借记卡持有人而言,当初办卡时银行并没有表示要收费,甚至明确表示不收费,现在在没有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客户增加收费,是增加了持卡人的义务,违反《合同法》。此外,《消法》第24条明确规定,不得以通知、店堂公告的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的协议,不尊重消费者的公平权、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的条款就是霸王条款。[详情] |
·央行:消费者应该是知情的 |
银监会人士强调,这是银监会、发改委经过法律程序,共同出台的一部法规,银行收费是有法可依的。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银行卡一年的费用应该就在10元左右,银行卡收费旨在减少“睡眠卡”的数量。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颁布一年多了,国内很多媒体都已经进行了报道,银行也提前进行了公告,许多消费者应该是知情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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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一年的利息还不够10块钱 |
当初我们办卡申请是免费申请的, 现在一个公告就收费,简直是无赖行为。身为银行,应该从自身和机制上发展自己,减少不良贷款。怎么可以拿老百姓的开刀,我一年存钱的利息还没10块钱了。[详情] |
·支持:银行不是消费场所 |
我个人觉得银行是否收费,这是银行根据自身的情况所做出的快定,毕竟对一张卡的维护是需要成本的,一张普通的借记卡从制作到在ATM机上要保持正常的使用,其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用都需要银行去承担,长期以来我们都习惯了免费的服务,当然也理所当然的认为银行应该去承担这种成本支出。[详情] |
·网友声音:银行收费不是不可以 |
银行收费不是不可以,但对免费发放的卡收费,则是违约;如果要变更合同约定,改不收费为收费,如客户明示同意(注:不能视为同意),收费没有问题,否则不能变更;如银行因客户不同意付费而单方面解除合同,银行应当赔偿。这是我国合同法的精神。客户和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银行不能把客户玩弄于股掌之中。[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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