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将人防建设费算入开发成本转嫁给业主才能保证利润,但业主为人防付了钱却还要掏钱租车库
有民防设施产权瑕疵延伸的话题是,民用建筑人防设施建设费作为业主投资,是否真的让其受益?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乔德义在《人防设施建设、运行与产权制度》的论文中分两种情况考察了人防建设费的流转,发现真实的情况是业主出资,业主不具有任何使用权、收益权。“谁出资、谁受益”这句在中国人防改革进程中一直提倡的原则,在实际运行中大打折扣。
首先是民用建筑建有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人防设施配套)的情况。开发商在楼盘销售定价时,往往会将人防设施建设费计入开发成本费用从而计入房价。一个地产界普遍承认的事实是,防空地下室的材质、配套、设施等技术要求高,开发成本至少为同样面积地面建筑的5倍。在一般的城镇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利润为开发成本的50%(不包含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假如修建一栋配套地下室的十层建筑,利润是5层的建设成本,由于建设了人防设置又吃掉了5层的建设成本。如果这笔人防建设费不由业主来摊,开发商是无利可图的。这就是一般来说有地下停车场的高档小区比普通居民楼房价要高的原因,当然业主租车库还得另外付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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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商业模式最大的瓶颈在于融资,由于缺少土地使用权证,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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