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私发123万“过节费”,广州市人防项目开发中心原主任袁玉文等四人日前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被该市中院一审定罪量刑。长期以来,城市中随处可见的防空洞等人防设施因产权不清成为商业开发的灰色地带,而监管方人防办往往是这类“经济创收”的主角。 [详细]
       
 
     

上世纪70年代全民备战掀起“深挖洞”运动,全国挖洞的轴长度超过万里长城

为防备敌人空袭减少损害而挖掘的防空洞是一般理解中最为典型的人防工程设施。在和平时期,人防还承担抢险救援和防灾救灾的属性,于是在称谓上也存在“人防”向“民防”转换的趋势。中国建国后的民防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空前发展。全民备战的紧张气氛中,毛泽东发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全国大中城市都普遍开展了群众性的挖防空洞和防空壕活动,参加者数以亿计。全国挖洞的轴长度超过万里长城,挖掘土石的体积超过长城的土石方总量。 在北京,这项每天30万人次投入劳动的巨大工程,曾留下了两万多个大大小小的防空洞。 [详细]

 

“备战、备荒、为人民”作为“毛主席语录”广为流传,妇孺皆知。

     

改革开放后人防工程转向战备、经济、社会“三个效益”兼顾,每年创收数十亿元

然而,战争并没有如期而至,人防建设指导思想发生了战略性转变。由计划体制下单一注重战备效益转变到战备、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相兼顾上来。1986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家人防委提出的《关于人防工作改革几个问题的意见》,要求人防工程建设要与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相结合。各地以城市土地批租和引进外资为推动力的旧城改造工程开始起步,地下空间利用项目不断增加,类型和规模不断扩大。北京、上海、广州修建了地下铁道和地下商铺;哈尔滨、大连、济南、武汉等兴建了大型地下综合体。《解放军报》2000年的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各地利用人防工程开设地下旅馆3710个、拥有床位22万张,地下商场、商店、饮食店1270个,地下文体活动场所2657个,地下生产车间1500多个,地下仓库13367个。全国人防工程每年创收数十亿元,年度上交国家的利税超过了国家当年对人防建设的投资。[详细]

 

哈尔滨市在1979年完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干道工程111800平方米,干道全长9.5公里。

 
     

建筑物地下空间投资主体多元化,但法律针对土地地下空间产权归属仍是空白

随着城市商品房的发展,建筑物地下空间投资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作为单一投资建设主体变得多元化,由此引发的产权归属问题便开始凸显。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和《矿产法》均没有明确土地的范围,也没有明确地下空间是一种资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只是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作了规定,且明确指出“土地上”仅仅指地表之上。1997年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虽然提出“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但过于笼统,既不能指明地下开发的权利与地上使用权的关系,也没有提到与地上建筑物的关系,对己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地下空间的权属也界定不清。最新颁布的《物权法》也仅仅规定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约定。[详细]

 

地下街令繁华的城市立体化发展,对大型城市疏通人流具有重要意义。

     

人防工程改建车库无产权证明,人防部门向开发商收取工程使用费在此类纠纷中既无法确权又难以中立

时常见诸报端的商品房小区配套地下车库的买卖、使用、归属等纠纷就是产权不明晰带来的明显恶果。开发商依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将楼盘必须配备的人防设置变成了车库,但这类车库因为产权不明不能出售,只有通过签订租用合同的方式转让使用权,具体租期与租金由双方协商。有的开发商为追求利润,利用车位的紧俏,出租价格明显过高。在这些纠纷中,本来拥有最终处分权的人防办并无法律依据确权,工程本应由政府出资修建,但现在政府让开发商“协助”修建。开发商向人防部门申请工程许可,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时已交纳费用,作为对开发商的“补偿”,人防部门默许将人防工程用地交给开发商使用,开发商将其变为聚宝盆。[详细]

 

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没有产权证,战时必须无条件交给人防办支配使用。

     

全国19省30城市的地下商场均由人和商业一家公司开发,无需竞标土地出让权,关键就是和政府部门谈

产权不明晰对业主来讲肯定是隐患,对开发商来讲却可能是商机。2008年在香港上市的人和商业就是靠“防空洞”模式起家,20年来主要业务是开发中国各大城市的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地下商场。由于地下空间未被归类为房地产开发,不受诸多适用于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税收或政策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增值税。人和低成本开发模式形成了极强的盈利能力,2011年之前四年的毛利率水平保持在75%以上。人防工程的政策性比较强,拿到地下人防工程的经营权,并不像传统的房地产公司需要竞标土地出让权。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和政府部门谈,人防办具有审批权。据媒体报道,人和商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胜利是公司关键人物,有着多年国家人防部门工作的经历。截至2010年止,人和商业在全国19个省份中的30个城市进行开拓,在全国的立项总面积已达340多万平方米。[详细]

 
 
     

地产商将人防建设费算入开发成本转嫁给业主才能保证利润,但业主为人防付了钱却还要掏钱租车库

有民防设施产权瑕疵延伸的话题是,民用建筑人防设施建设费作为业主投资,是否真的让其受益?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乔德义在《人防设施建设、运行与产权制度》的论文中分两种情况考察了人防建设费的流转,发现真实的情况是业主出资,业主不具有任何使用权、收益权。“谁出资、谁受益”这句在中国人防改革进程中一直提倡的原则,在实际运行中大打折扣。

首先是民用建筑建有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人防设施配套)的情况。开发商在楼盘销售定价时,往往会将人防设施建设费计入开发成本费用从而计入房价。一个地产界普遍承认的事实是,防空地下室的材质、配套、设施等技术要求高,开发成本至少为同样面积地面建筑的5倍。在一般的城镇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利润为开发成本的50%(不包含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假如修建一栋配套地下室的十层建筑,利润是5层的建设成本,由于建设了人防设置又吃掉了5层的建设成本。如果这笔人防建设费不由业主来摊,开发商是无利可图的。这就是一般来说有地下停车场的高档小区比普通居民楼房价要高的原因,当然业主租车库还得另外付钱。[详细]

 

人和商业模式最大的瓶颈在于融资,由于缺少土地使用权证,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房价中包含民防设施易地建设费,但业主与易地人防设施没有产权关系,开发利用收益进了人防办口袋

再来看易地建设防空设施(民用建筑、人防设施分开)的情况。依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主管部门审定、收取。利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属人防公共工程,平时分别由市、区人防办使用管理。但是民防设施易地建设费作为开发商基础设施建设费而计入开发成本,开发成本作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重要部分己经计入房价。这实质上等于是人防办向所有业主收取易地建设费,开发商只是作为人防办的一个代理单位,负责临时向业主收取易地建设费。业主对其缴纳的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毫无知晓,与易地建设费建成的人防设施没有任何产权关系,该人防设施由于开发利用所获得收益归人防办所有,“谁出资、谁受益”原则在民用建筑、人防设施分开情况中完全是悖论。 [详细]

 
     

从“吃皇粮”变成掌握着集地下商业、文化娱乐、餐饮、仓储、养殖、停车场等为一体的开发利用体系

理论上说,不管是国家投资或易地建设的人防工程,人防部门收取租金都只能以维修和新建人防工程为唯一用途,租金需要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但是在通常的“收支两条线”情形下,为了鼓励创收的积极性,都有一个按比例返还机制。这导致人防部门容易对承租者资质把关不严,只图租出去赚钱。特别是在人防工程的经济效益被不断挖掘之后,人防办从以往完全“吃皇粮”的清水衙门变成了创收单位,掌握着集地下商业、文化娱乐、餐饮、仓储、养殖、停车场等为一体的开发利用体系。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共完成产值200多亿元,实现利润19.4亿元,上缴税金9亿多元,安排就业人员20多万人。2010年湖南省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达70%,年创产值近7亿元,该省计划到2015年实现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90%。[详细]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只管收钱不管花钱反而激励人防办官员将收租变为个人寻租,河南人防系统官运被查多因渎职、受贿

因为人防系统的军事属性,每年有大量人防建设资金入账的人防办却未必纳入“三公”经费公开名单,外人对人防办内部的机构设置和日常活动无从得知。人防办地位不高,却因为人防建设的天然需要而拥有重要的审批和执法权,需要配套人防设施的工程建设一律要报人防办审批,设计图把关、防护等级评定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经办人员都有极大自由度。“收支两条线”(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只管收钱不管花钱反而使得人防办官员容易将收租变为个人寻租,通过和承租人勾结,减免租金或易地建设费在背后吃回扣。有受访开发商明确表示,“人防报建手续是所有前置性审批环节中最艰难的,但也可以很简单。”难易之间已足以使一个手握审批权的人防办事员成为肥吏。据报道,近年来被查办的人防系统官员,所涉罪名多为渎职罪、受贿罪。2010年4月至12月,河南省检察院曾开展查办人防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侦察活动,立案查处此类犯罪案件52件70人。[详细]

   
     

每人每年交人防建设费14元,资金多用于新建设施收租,“十一五”新建工程面积超过去55年总和

尽管全社会范围内,人防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对象可谓“人人有份”。以江苏省的2003年的规定为例,企业和事业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在册人数每人每年交纳14元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缴纳 60元人防建设经费。但这些收入多用来新建公用人防设施收取租金。2011年全国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上通报的最新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新建人防工程面积超过过去55年的总和,开发利用人防工程5000多万平方米。与此相比,既有人防设施维修常常无人问津和捉襟见肘。多数人防工程的核心设施现状堪忧:防护密闭门的锁把生锈了,过滤吸收器的活性炭长期没有更换,战备水箱里没有水,平战转换时需要的封堵材料没有储备。来自北京海淀区的资料显示,全区公共人防工程中单位工程占了46%。在无人管理的情形下,随意拆除人防设施的情形十分普遍。[详细]

   

中国防空洞长年深埋地下,这其中的故事神秘、低调又和每个人息息相关。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地下交易”事关民生安危却又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若一定要等到战争来临的那天才来检验,一切就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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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鲁欣 | 另一面(微博)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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