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模特周仁莉在坐台期间中毒死亡一案的主要当事人梁涛,因涉嫌教唆引诱他人吸食毒品,已被刑事拘留,有关案侦材料已移送检察机关。

  经查,音凰俱乐部方面与毒品致死案没有直接关系,而梁涛将毒品带进音凰俱乐部后,要求安排小姐坐台,并在包间娱乐期间引诱坐台的周等人食用了摇头丸等毒品,导致周中毒身亡。其余人员经医院抢救脱险。梁本人也中毒,经治疗康复后被羁押在看守所。双楠派出所于6日对重要嫌疑人梁涛进行了刑事拘留,并于近日将此案移交武侯区检察院,提请对梁涛实施逮捕。

  一知情人致电本报称,周仁莉是在一个叫苛苛的妈咪的安排下,第一次以为客人服务的身份走进音凰的。该知情人提出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周在服务期间遇难,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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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瓷瓶 前卫还是亵渎?
画着仕女图的仿古青花瓷瓶却有着绝不普通的名字--“尖锐湿疣瓶”。
滑倒中国龙,是创意还是挑衅?
作为一个在全世界享有盛名的企业滑倒“中国龙”,到底是创意还是挑衅?
小偷该不该遭遇可怕暴力?
纵容殴打小偷这样以暴制暴的违法行为解决治安问题行得通吗。
该不该延长退休年龄?
研究员叶南客认为,延长退休年龄目前已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

责任编辑:丁黎


点评:

  我们国家从来都无视那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人:一句低践、卑鄙、下流、无耻,就认为概括完了,不愿意再去考虑!!可这是一大批人的命运!请国家和国人尊重、同情她们的命运,让她们少受黑社会的压榨,也得到国家正当的保护。为了那些可怜可悲的“小姐”们的生存和权益。 [发表评论]

坐台本身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 ★★★★★
劳动部门不会给鉴定的
  坐台已经是违法的,当事双方怎么会涉及到“工伤”?如果算工伤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坐台合法化”了。如果是合法,那就算工伤,如果不合法,那就不算工伤。是不是工伤要有劳动部门的鉴定?像这种事情,我想没有一个劳动部门会给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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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不是劳动纠分
  这不可能算是工伤,如果算则等于政府承认做台的合法性,这是显而易见的。尴尬的是陪侍行业已经形成规模,即使暗娼已被坊间称之为性服务工作者,这就是现实。坐台,妈咪,俱乐部,毒品,工伤.这些连起来,好像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中国允许卖淫嫖娼,并允许为吸毒提供场所,而且认为是劳动纠分,好笑!!以后谁被公司派出,顺道杀个人结果自己挨了两刀,谁能告诉我算不算工伤?
劳动法不保护违法行为
  中国劳动法肯定不保护违法行为,盗窃时候从楼上摔下来算不算工伤?抢劫时候过马路被车撞死算不算工伤?坐台不违法,但吸食毒品违法,所以即便其他方面符合工伤标准,也因为死因为吸食毒品而免除责任了。不过这家人可以告那个引诱你女儿吸毒的人过失杀人罪和唆使他人吸毒罪。
周是签约模特, 其死亡就算工伤 ★★★★★
工作性质是否违法应另案裁定

  应该算工商,理由:模特到俱乐部作有偿服务事实是在工作,在工作中受伤怎能不算工商?试想法律规定不许雇用童工,但违法者雇用童工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童工再工作中受伤可不可以定为工伤?至于工作性质是否违法应另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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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台小姐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绝大多数做台的小姐是迫于生计,去挣一点血汗钱。虽然不是合法的工作,但是现在全国有几百万人正在从事这类行业。还有,雇佣他们的人是合法的吗?遇到纠纷时法律应该保护谁?是靠不法经营牟利的老板们,还是忍辱谋生的小姐们?那些对娱乐场所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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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需要重新审视
  我们国家从来都无视那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人:一句低践、卑鄙、下流、无耻,就认为概括完了,不愿意再去考虑!!可这是一大批人的命运,还有一大批人指着这个行业捞功绩!!请国家和国人尊重、同情她们的命运,让她们少受黑社会的压榨,也得到国家正当的保护。先是犯罪嫌疑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公司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介绍卖淫)。再查工伤赔偿。为了那些可怜可悲的“小姐”们的生存和权益。希望政府能负起责来,色情业都禁了数百年了,为什么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呢?现实已经明白的告诉我们,该换个方式对待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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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台不等于卖淫
  什么叫“坐台”呀?那个律师讲坐台是违法的。哪个法律有规定说坐台是违法的?我们的法律从来没有“禁止坐台”几个字。尽管绝大多数小姐会通过坐台发展到卖淫。但是,坐台不等于卖淫。所以坐台并不违法。所以那个“坐台女”如果与夜总会签约,就可以算工伤。如果未签约,夜总会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你让一个不相干的人到你单位从事坐台工作是违反劳动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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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平等,没有对错
★★★★★
同情一下弱势群体

  我看了许多麻木不仁的人,在网上发表的评论我感到我们的民族的人情冷漠。假如这死者是他的姐妹,是他的亲戚或是他们的爱人为了生存,而去坐台,更何况到目前为止,是不是这种情况还不知晓,你们就在这里说的这么难听,我没有看出有几人表示出同情,没有几人对造成这种悲剧地更深层次的分析.而是以一种看人落井下石的快感在发表自己的所谓的正人君子的声音.中国的教育啊教育就教育出如此铁石心肠心肠的人来吗?这就是中国的人文化吗?妓女也是人,她们的背后都是一段段辛酸的历程,谁愿意过这种生活。我们谴责和法律应该追究的是把她们推入火炕的人们,以及提供滋生妓女温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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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平等,没有对错

  人生来平等,没有对错。坐台本身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绝大多数做台的小姐是迫于生计的,我门应该同情。坐台小姐也是人,应该有个公道的说法。首先“女模”这个词就有些暧昧,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三陪小姐”的意思,生命可贵,的确应该尊重人权,但如果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样也是对人权的践踏,即便算工伤,那么她对人权这种践踏怎么算?如果真算工伤,她自己在“工作”中是否“违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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