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黄静裸死案

   [编者]:2003年2月24日,21岁的湖南湘潭市音乐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在学校的宿舍里。3个多月后,事发前一晚与黄静在一起的姜俊武被逮捕,罪名是“强奸中止”。一年多过去了,黄静的死因仍是一个谜。2004年12月7日,黄静案开庭审理。黄静父母的代理人提出姜俊武行为符合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名,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提出214.7万元民事赔偿要求。而姜俊武的辩护人则为其做无罪辩护,并对民事赔偿要求不予答辩……[女教师裸死案现场] [发表评论]

 
亿万富翁买凶杀人
[多次法医鉴定]
[多起非正常事件]
  从黄静死亡当天2003年2月24日到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做出法医鉴定,认为黄静因疾病自然死亡。但黄静之母黄淑华不认同这三份鉴定结论,开始了维权之路。2003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分别提交新的鉴定书,认为此前三个鉴定结论缺乏证据。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第5次法医鉴定:“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详细]   2003年8月,保存在殡仪馆冰柜里应该被妥善保存的黄静遗体高度腐败:全身皮肤可见腐败性表皮剥脱及腐败气泡,霉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败。对鉴定起重大依据作用的黄静器官标本被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的谭国其医生焚烧掉,说法是年底因医院开启暖气,浸泡液体挥发导致标本干了,“已无多大继续保存下去的必要”。有重大干系的物证黄静的内衣内裤莫名消失;以及黄静生前体检表也离奇丢失……黄静家属分别于4月17日、19日、21日向调查组了解详情,均遭到拒绝。[详细]
[六份鉴定:第三份被法院采信]
[三方意见:所指罪名各执一词]
  引人注目的是,黄静案曾做过五次尸体检查,六次死亡鉴定,每次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甚至互相矛盾。公诉人———湘潭市检察院在用尽三次补充侦察权后最终采用了第三次鉴定结果———由湖南省公安厅于去年6月8日做出的鉴定,此鉴定结果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而后来两次分别由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做出的否认黄静死于以上疾病的鉴定没有被检察机关采信,最近一次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也没有被检察机关采信。 [详细]   湘潭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姜俊武构成强奸罪中止,而黄静父母的代理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革与杨作福则认为,黄静的死亡是被告人的强奸行为所至,被告人对黄静的死亡负有间接故意的责任,构成强奸(未遂)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罪。与之针锋相对,姜俊武的两名辩护人——湖南省湘潭市同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成戊平与晏军则为姜俊武做了无罪辩护。他们认为:姜俊武与黄静存在亲密恋人关系,姜与黄发生性关系,也是“一种很人性的发展”未实施过暴力手段。 [详细]
黄静案简介

  黄静,女,现年22岁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教师,2003年2月24日上午她被人发现裸体死于其工作的小学宿舍,现场的卫生纸团遗留有男性精液后鉴定为其欲分手的男友姜俊武所留。

  随后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尸检认定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猝死。家属对此持异议拒绝火化尸体。湖南省公安厅再次做出复核鉴定,结论仍然认定黄静系正常死亡

  2003年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对湘潭市、湖南省公安厅的三份鉴定书做了书证审查,认为黄静死于心脏病和肺梗死的理由不充分,提出黄静属非正常死亡

  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拘,7月8日被批捕。8月1日,姜被湘潭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中止)罪移送湘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3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

  2003年12月22日,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中止)罪”为由,对姜俊武提起公诉。

  2004年3月中旬,姜俊武被取保候审

  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到湘潭,因主要证据不复存在于4月2日终止鉴定

 

------------质疑: 自然死亡?暴力死亡? ------------

  疑点1:裸身遍体是伤,却排除他杀他可能?
  黄静裸身遍体鳞伤:全身一丝不挂,两眼圆睁,尸体表面的双臂、手掌、手腕、颈部、背部、臀部、双膝弯等处有多处挫伤、掐伤、压伤、针头扎伤,会阴部也被挫伤,而被子却平整地盖过鼻梁……母亲黄淑华坚持,这些都是女儿遭受性暴力侵害后留下的证据。
  公安局尸体鉴定为病死:对于黄淑华描述的这些“外伤”,湘潭市公安局并没有采信,在该局2003年3月6日作出的《尸体检验鉴定书》中,仅记录了黄静下肢左右炳窝处的两处挫伤伤痕,其它的都被认为是尸斑。这份鉴定书最后认定黄静是由于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

  疑点2.法医鉴定结论一变再变?
  第一次鉴定:2003年3月6日,湘潭市公安局作出的《尸体检验鉴定书》认定黄静是由于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
  第二次鉴定:2003年5月7日,雨湖区公安分局鉴定书的结论是:黄静死于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这意味着,黄静还是病死的。   
  第三次鉴定:2003年6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正式宣布“排除他杀”,湖南公安厅出具了第210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这份意见书得出三点结论: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黄静炳窝处伤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病理检查发现黄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
  [插曲]: 鉴定人员抵达湘潭当天,湘潭市刑警支队的胡支队长突然打电话通知他们,该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允许他们做尸检。他们来到湘潭市殡仪馆时,该馆馆长又以没有公安局的通知为由不让做尸检。“黄静母亲黄淑华都给湘潭市殡仪馆馆长跪下了。几个人进入解剖室,刚开始工作,该馆好几个工作人员突然跑来把鉴定人员轰出解剖室。理由还是该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不同意。最后等了两个多小时。
  第四次鉴定:2003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正式出具了第四份司法鉴定书,再次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从现有的鉴定材料观察,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黄静因以上疾病致死缺乏证据。   
  第五次鉴定:2004年8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6名专家认定:被鉴定人黄静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比较特殊的方式进行性活动而触发死亡。[详情]
---------辩护:黄静男友姜俊武讲述当晚细节 ---------
  黄静到底是怎么死的,这世上恐怕也只有两个人有可能知道了,那就是黄静和姜俊武。黄静是永远不会开口了,那唯一还有可能说出真相的,也就只有姜俊武一个人。

  问:当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答:我们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因为我知道她会不同意。我也没有勉强,这绝对谈不上强奸。我可以保证我没有脱她的裤子。我们脱了上面的衣服,互相抚摩、亲热。
  又答:亲密之后,黄静有一点反常的状况:身体抽动,手脚抽搐。当时她睡在我身边把我吵醒了。我问她有事没有,她说没事,上完厕所就没事了。我就继续睡,睡到第二天早上我问她有没有不舒服。她说没事。我倒杯水给她喝,我七点半再打电话叫她起床。我就走了。她这种病不是连续性的,而是突发性的。她可能是自己硬挺着,认为没有事,可以挺过去。或许她是想隐瞒自己有病的事实。我根本不知怎样处理,所以没在乎这些事情。[详情]
------------ “谜”雾:重要证据接连丢失 -----------
  黄静器官标本被烧毁
  
因为对黄静的死因有分歧,第五次司法鉴定的专家们严阵以待之时,黄静的器官标本被湘潭市二医院的一位医生谭国其烧了。
  问:为什么会烧掉黄静的器官标本?
  答: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几乎干涸。病理科主任因其父患肺癌回家探亲,春节搞卫生,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未经请示,将黄静尸体的送检标本送该院锅炉房烧毁。[详情]

  黄静内衣内裤丢失
  标本丢失已经影响了法医鉴定,而对揭开黄静裸死之谜可能有着关键作用的物证:内衣内裤,也丢了。这套内衣内裤,黄静妈妈,还有法医吴建群,两位都能证实它存在过,如今不见,到底是谁藏匿了?
  
黄静妈妈:3月24号下午,我们就拖着姜俊武,到房里来要把黄静的事说清楚。他们家来了很多亲戚,他就把黄静的内衣裤一包,放在他的毛线衣里。被黄静的叔叔看见以后,让他拿出来。第二天我把内衣裤放在一个塑料袋装好,交给了吴建群,我认为这也是一个强奸的证据。


  黄静体检表离奇失踪
  有关黄静的死因有三种说法,一种是黄静妈妈认定的,被男朋友谋杀;一种是男朋友认定的,死于突发疾病,也就是自然死亡;还有一种说法,是目前起诉书上所认定的,即黄静本身有心脏病,而男朋友的强奸行为和黄静心脏病突发死亡有关。由此看来,要确认黄静的死亡原因,查明黄静生前有没有心脏病史至关重要。就在此时,黄静生前的体检表从她的档案袋里,消失了。
  雨湖区教育局书记:我们教育局里老师的档案袋,不一定都有体检表。我肯定来查之前就没有。肯定不是谁做了手脚。
  湖南第一师范校档案室工作人员:档案材料里面最少有两份体检表。至少两份。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说。全部的鉴定材料和档案都随档案走的,体检表是非常重要的,不可能不放进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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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黄静案” 做“大国网民”]从“黄静案”曲折的经历不难看出,如果缺少了网络,没有了网民们对此事“死咬不放”的毅力,为“实现正义”摇旗呐喊的勇气,恐怕也难以走到今天。从网民们对关切公民权利的事件、案件的高度关注当中,不难看出:网络舆论已经逐渐形成一股捍卫公民权利的势力,网民们在感觉到事件、案件违背社会正义的时候,在公民权利遭到严重侵害的时候,他们都会“挺着马甲而出”,凭借着快速、便捷的网络迅速形成“网络民意”,以公民的姿态进行发言。
编辑:文武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