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人民大学女生周燕芬在江西南昌实习期间被发现缢死于出租屋内,现场没有遗书。虽然周燕芬父母数次要求,但当地警方一直不予立案,并在首次尸检后将案件定性为自杀。周家则坚持认为,女儿没理由自杀,她的男朋友有重大嫌疑。7月22日,此事被披露后,一时间波澜四起。当地媒体将此事件称作“南昌黄静案”。
 
  编者:鬼是什么?案件有鬼?还是心中有鬼?好人枉死必成鬼?怨气纠缠,不离不散.天知道这虚无缥缈事会否凝结成一股力量,这力量使口舌变刀剑,文字变为惊堂木,有鬼杀鬼,有冤诉冤.网友说,你鬼话连篇,耸人听闻,我说此案有鬼,真凶强过假鬼!一桩离奇的自杀事件,一个花季少女死在生命盛开的年华,要说是红颜薄命,总该让苦命的死者父母知道这其中缘由.要说司法公正,总要让人知道,是否照章办事,凭良心吃饭.[详情] [评论]

导读:【自杀?给我一个理由】 【案发现场疑点】 【床单死结与离奇尸痕】 【案外谜团:立案请求为何遭拒】
专家谈程序正义>>

  清华大学教授、宪法学专家胡革担任了“黄静案”的律师。胡革说,系列“黄静案”的出现,凸显出两大问题:一是警方自侦自鉴,这是制度安排的不合理;二是警方不作为,屡屡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更恶劣的情形在于公职人员不作为,这本身也会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胡革说,公职人员不作为的深层原因有两种:官僚主义或故意包庇。当问及在关注和介入类似案件最重要的是什么时,胡革说:“程序正义。”[详情]

 

 

     编者:网友在看过周燕芬生前照片后绝对不会想到如此美丽的女生会和一桩离奇缢死案有关,她为什么要选择自杀?一个风华正茂的人大女生,一个朋友眼里开朗的女生,一个父母眼里喜欢撒娇的女孩子为什么会自缢于出租屋?她走的如此匆匆,没有留下任何遗书,她上身半裸,房间凌乱,不知道是谁留下的烟头,不知道是谁的血留在了剪刀上?如果是粗大的床单将她勒死,那咽喉处的细细绳痕是从何而来?一个有犯罪前科的男友为什么会出现在"第一现场".为什么破坏现场而不报案?为什么死亡事件不详?[评论]  

周燕芬生前

 

     
五大疑点 警方解释>>>

  周燕芬的父母将一份《关于对周燕芬死亡一案的情况说明》交到有关部门,提到了包括床单、手机及身上伤痕在内的诸多疑点.南昌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张安平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周燕芬死亡事件中的诸多疑点,表示愿意一一解释。陪同张安平到场的是西湖分局副局长周云华及南昌市公安局法医彭东兵。
[详情]
     
 

 
 
 

 

传说:为300块钱而轻生
  据涂通武父亲讲,在5月6日下午2点多钟时,涂通武接到了周燕芬的电话,电话中要求涂通武寄300块钱给她,要么就还她以前借给涂通武的200块钱,否则就要自杀。[评:你相信这个理由?]
 
在场:出现在"第一现场的男友"
  目前能提供周燕芬死亡第一现场情形的,只有其男友涂通武、涂母、涂的好友及广丰出租车司机。事发后,他们对警察说,当晚7时左右,他们由广丰驱车赶到南昌周燕芬住处,涂通武用钥匙打开房门后,看见周燕芬吊在门框上的那个床单上。[评:为什么是他?]
 故事:乐观才女和"混混男友"的一段孽缘
  周玉辉说,女儿性格开朗,好学上进,大学即将毕业,“生活才刚刚开始,根本找不到自杀的理由”。周燕芬的弟弟也说,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姐姐曾经多次问过他“要不要和涂通武分手”的问题。黄水仙也说,女儿当时告诉她,涂通武不同意分手,并声称要让她“后悔一辈子”。[评:爱情惹的祸?]
   
南昌女生离奇缢死_案中案_网易新闻频道  

 

少了不该少的:手机,钥匙,随身挎包
  周燕芬的手机盖板掉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只闹钟摔破在地上,但是从录相上看不出是几点钟。沙发上只有拾几元钱,手机、钥匙以及周燕芬平时背的长带红色挎包和5月4日黄水仙给周燕芬的钱也不见了。[评:为什么东西会消失?]
 
多了不该多的:麻将,烟头
  除了有东西不见了外,周燕芬住处还多出了一样东西--一幅旧麻将。周玉辉讲,就在周燕芬死亡前一个星期左右他去过女儿住的地方也没有发现这幅神密的麻将,而这一次,却有麻将在里面。众所周知,麻将一般是要四个人才能玩成的,说明在周燕芬死亡前有人在她那儿打过麻将。在睡房的地板上有好几个烟头和大前门的烟盒,烟灰缸里也有三个烟头和餐巾纸。据黄水仙夫妻证实,周燕芬从来就不吸烟。哪烟头是谁留下来的,电视机的插头也被扒出来了,摔在地上。[评:这些人在她死前做了什么?]
 
 
 

 

疑点1床单缢死有无问题:最吸引记者的要数门上做成上吊状的床单,被剪开的床单宽约有50厘米,床单上并不见血迹。床单的上头套在门框上,上面打了一个死结,床单没有被剪断。床单下部死结在自然垂直状态下离地面为138厘米,而死者周燕芬身高为162厘米。从录相资料上看,比周燕芬矮2厘米的黄水仙站在绳子前能轻松套进自己脖子里而不会影响呼吸。

疑点2倒退着爬上凳子?:在床单后面的阳台上90厘米外的地方有一条板凳向里倒着压着一双整齐的拖鞋,鞋尖朝里,鞋跟向外。据民警介绍,周燕芬上吊时脸朝里面。从这些情况推断,如果板凳是用于系绳上吊或踩在板凳上上吊一般来讲凳子是向外倒,再说脱鞋子如果是为了上凳子的话那么应该是鞋尖朝着凳子,否则就是倒退着上凳子,这不合常理。民警解释为有人动了凳子,那为何鞋子还那么整齐地摆着呢?

疑点3为何有其他伤痕?:周玉辉仔细查看了女儿的尸体。左手臂上有两道割伤,颈上右侧有小指宽(1厘米宽左右)的绳印,咽喉部破裂了一大块,但从破裂部位来看,也是像是自己上吊所至的,因为位置不对。从绳印看上吊用的绳子应该是细绳,如果是粗柔的床单不会造成这样的深陷勒印。当时秦法医的解释是咽喉部是绳结造成的,手臂上两处刀痕是先用剪刀割脉,然后又用菜刀割手腕,未成功,才上吊自杀身亡。周玉辉说当时看到女儿手腕和手臂上都没有流血的痕迹,像是死后被人割上去一样。
 
 
 
   

 

10万块买什么? :据黄水仙介绍,涂父曾通过某警方人士从中"说和",涂父表示愿意拿出10万块钱给周玉辉、黄水仙夫妻俩。周玉辉夫妻俩表示不同意,他们说如果不是涂通武有问题为什么要赔10万块钱,如果有问题就请公安机关查清楚,给周燕芬的亡灵一个交待。
 
 
太早出现的尸斑?: 在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访得知,5月6日晚急诊室的接诊医生是梅医生。他说当时把死者送到医院是晚上8:05。他当时一看,死者瞳孔已经扩散了,死者至少死亡半小时以上,放在医院不到1小时就出现了尸斑。而据周玉辉在上海法医鉴定中心请教证据学家时得知,尸斑至少是在死后三个小时才会少量出现,由此推断周燕芬死亡时间应在下午6点钟以前。
 
如何证明自缢身亡?周玉辉说,5月底,他曾问参与尸检的一名法医:“你说我女儿是缢死的,你能不能告诉我,是自己缢死的,还是别人勒死的?”法医回答:“这个问题不好说。比方说,有个人坠楼死了,你说是别人推下来的,还是自己跳下来的?”周再追问:“那你们为什么不查呢?”法医无言。

  张安平说,对于周燕芬死亡事件,警方不予立案是基于两点:其一,尸检报告并不支持他杀结论;其二,对涂通武当日的行踪调查,可以确定其无作案时间。两者综合考虑,基本可以认定自杀。

  就在记者到达之后的7月23日下午,几经努力,周玉辉终于拿到了南昌市公安局开具的异地尸检《委托书》。他说,将于不久后请第三方对周燕芬的尸体再做尸检。

 

  [结语]呼吁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网友,提供法律知识上的帮助,以使我们能有个理性的态度面对各项疑案.并一起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请各位律师朋友在[法律生活]论坛发言,对有些分析评论文章我们会择优选用,有意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支付稿酬.让亡者安息,生者当努力进取.

  现在是2004年7月29日凌晨,在线工作了整整一天,将本期[案中案]发布出去之后,立刻收到一些律师朋友的一些意见,他们已经就本案在线做出了一些评论指导,现将摘录于此,希望有助于大家更加了解本案.在本案尚未结束之前,我们期待一个答案,同样[案中案]系列将继续为您跟踪报道.

 

 

 

 

 

 

 

 

 

 

 

[生者发言] 
 



  

  6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我局经审查认为,周燕芬死亡属于自杀,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周燕芬的同事们都说,周是一个非常开朗乐观的人,“听说她自杀的事情,我们都不相信”。

 

  周燕芬的男友母亲刘冬仙说,因事出紧急,他们来不及通知周家便出发了,“没想到好事没做成反被冤枉”。

 

  周燕芬的母亲黄水仙说,女儿告诉她,涂通武不同意分手,并声称要让她“后悔一辈子”。[网友发言]

 
[案件照片]
 
这是尸体脖子上留下的细小勒痕
这样的床单能勒出绳子细的脖子上的细小伤痕?
警方认为周燕芬用床单(黄圈处)自缢身亡
周燕芬母亲在现场演示床单高度不足以使周燕芬自缢身亡

上吊时整齐的拖鞋,如果把板凳拣起来,等于把板凳放在90公分以外。他的背朝窗脸朝房间。那么人要倒退上吊

现场还有三棵大前门的烟头,而燕芬姑娘是不吸烟的,烟头来自什么地方?

现场一片狼籍,难道有别人看着周燕芬上吊?
 
[案中案系列专题]

深圳撞车打人事件调查

部分图片来源:http://gfzyf.mqq.com
编辑制作:响指

[法律生活]斑竹,律师 短刀:

  尸检是极为专业的刑事侦查,对于公安结论中的疑点,我们可以质疑,但慎重起见,不要先断然下结论。对于被害人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应当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院通知公安立案。如果只是单向公安要求立案,只会耽误时间。

补充资料:死因不明如何进行尸检 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一些资料,对本案的适用意义有限,期待专业律师朋友提供进一步专业指导.相关资料将进一步跟进.[专业意见讨论] 


网友:七彩玄冰:我认为死者的亲属应该了解在什么条件下应该立案。简单的讲,立案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基于此,建议死者的亲属应该尽快进行第二次尸检,并加强证据意识,广泛收集方方面面的证据。同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需符合法律的要求。

公安局立案侦察只是寻求司法救济的一个途径,如果公安机关坚持不立案,死者亲属可以请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促使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检察院也认为不予立案,死者亲属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亡是由于死者男友所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其实不管怎么样,启动司法程序,证据是个关键,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一切都是白说。在我们这样一个公职人员普遍不作为的国度,刑事证据由受害方来收集,本身就是一个悲哀。[专业意见讨论]

网友:gu8na:我不知道在论坛上破口大骂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人是怎么想的,怀疑一切?殊不知当世上最值得怀疑的恰恰是你们自己和炒作这一事件的媒体。纵观本案我从专业角度来看真不知道有何离奇之处。1、关于现场的床单能否形成颈部的缢痕?完全可以,因为上吊时人体的100多斤重量会在接触的皮肤上产生很强的压强,一般在尸体上形成的缢痕都会比缢索小。上吊过程中由于人体的挣扎滑动形成皮肤破裂也很常见。至于是否是生前缢死,我想只要稍微具有法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就能一眼辨别出来,因为生前缢死与死后伪装缢尸是绝不相同的。2、关于前臂的损伤是自己形成的而是别人造成的我想也不难判断,从致伤部位、致伤方向、深浅、使用工具等方面来综合考虑也不难得出正确结论,因为抵抗伤与自伤的特征是不一样的。3、关于床单缢索低于人的身高能否自缢成功?从我的经验来看是完全可能的,我曾见到一身高1.70的男子立在墙边在一挂在1.6米左右的缢索上二腿一屈自缢成功的,因为自缢闭锁的是颈部的大血管颈动、静脉,这大血管闭锁后马上就会出现知觉缺失,吊上后想自己下来也是不可能的了。公安机关立案有自己的标准,即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中国每死一个人都需要立案啊,现在的网络真是无知者无畏,这种低级庸俗的炒作不知何时是个尽头啊![专业意见讨论] 

本案最新消息:人大女生离奇缢死续:警方确定其为自缢死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