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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调查
面对非典再现,对果子狸的态度应该是:(可多选)

杀无赦!果子狸是传播非典病毒的源头
不必灭绝,但禁止人工饲养,禁止食用
目前灭杀果子狸有点“矫枉过正”
果子狸可能也是受害者
果子狸定“死罪” 没有充分依据
对果子狸:应该是禁食不是灭杀
  投票结果

本投票起止时间:
01月12日-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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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回顾
果子狸命运一波三折

  2003年12月26日,广州报告一男性非典疑似病例,2004年1月5日,广东方面宣布,香港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样本果子狸携带的类SARS病毒与新非典患者的SARS病毒s基因序列具有高度同源性。与此同时,广州市长张广宁强调,广州在5天内杀灭完所有果子狸。一时间,果子狸在经过去年的一审定罪、二审免罪之后,终于被“终审”宣判死罪。

  “一审:定罪”
  2003年5月23日,广东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果子狸标本中的SARS样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的同源性。
  “二审:免罪”
  2003年6月19日,中国农业大学给果子狸“平反”,其研究人员在广东等全国7省、市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及其它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样本中,均未检测到SARS病毒。
  2003年10月14日,广东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已通过了审核批准,受非典影响遭禁5个月之久的果子狸即将重返广东市民餐桌。
  2003年10月下旬,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现时讨论是否禁止食用果子狸或其它驯养野生动物并无太大意义,“野生动物养殖者并没有犯法”。
  “终审:死罪”
  2004年1月5日,广东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宣布,广州2003年12月底出现的SARS病例样本的s基因序列与果子狸携带的SARS冠状病毒的S基因序列高度同源。广东随即宣布关闭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并灭杀果子狸。

  诛杀果子狸的四大原因
  原因一:果子狸为非典病毒的主要载体;
  原因二:非典病毒存在于不同地区的野生动物中;
  原因三:果子狸的非典病毒可直接传染人;
  原因四:非典病毒主要从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粪便中排泄,排毒量惊人。性情>>

  灭杀果子狸全过程
  清查→消毒→焚化→填埋 性情>>

果子狸定“死罪”,有无充分依据?

  孔宪刚(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农业部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攻关组组长): 其实对这些果子狸,可以采取不杀的措施,因为目前的实验依据并不充分。性情>>
  杨汉春(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教授、预防畜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科技部SARS专家组成员、全国防治非典工作组科技攻关组专家):对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源是可取的,我个人认为,目前灭杀果子狸,有点“矫枉过正”。性情>>
  于嘉林(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仅从个别的果子狸中发现与非典患者的SARS病毒高度同源的类SARS病毒,就认为果子狸是疫源,证据不足。性情>>
  李宁(中国农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果子狸的冠状病毒与患者SARS病毒非常相似,并不是高度同源。性情>>

对果子狸:禁食还是灭杀?

  果子狸:我是无辜的!
  很多病毒在动物身上是不会爆发的,如艾滋病病毒之于绿猴、爱博拉病毒之于狐蝠;论理,。只要人类对野生动物敬而远之,便绝无感染之虞。 性情>>
  杀绝动物拯救人类?
  非洲绿猴被认为是艾滋病病毒的原始宿主,若非人类侵入森林,进食猴肉,又怎会染上艾滋病。也不知今天的果子狸灭杀之后,人类能不能彻底战胜SARS?性情>> 
  只要管住人的嘴
  与其灭杀果子狸,不如去找真正的元凶——野生动物的经营者,吃动物的饕餮者,谋财害命的杀戮者。人类该讲讲理,难道屠杀者无罪,被杀者倒有罪吗? 加入讨论

  其实早在去年SARS爆发之前,不少专家就发出这样的告诫:野生动物身上含有许多人类尚未掌握的病毒,捕食野生动物容易招“怪病缠身”。遗憾的是,专家们的忠告并未使饕餮之徒悬崖勒马。即使是在SARS过后,广东等地的吃食野生动物之风又很快卷土重来。SARS的再现再一次印证了这样一个真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人类自从把自己封为灵长类以后,自己就当真了。以为别的所有的动物植物都是为人服务的,都是人的菜。所有的动物是因为人的馋欲才有了生存的必要;动物的各种器官是因为人发现了吃哪儿补哪儿的“道理”才长全乎了。人的这种生存霸权,是人不断遭到各种自然报复的根源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