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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理由:废止农业税条例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依法彻底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这是中国在缩小城乡差别、减轻农民负担方面迈出的历史性一步。 |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自次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 这是一个牵动亿万人心弦的时刻———新中国实施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将成历史档案。 有心人士还特别地考证了一下: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实施的“初税亩”,是中国历史上记载的最早的农业税,也是中国最早的税种,而到2006年彻底废止农业税,整整是2600年。 取消这一税种也经历一个酝酿和试行过程。事实上,2004年,我国政府就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29日表决通过的这个决定,把这项惠农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 [详细] |
“消除农村社会一个不公正因素”——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谈废除农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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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农业税条例》正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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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131448万人 |
1983年 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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