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正在给中国官员带来空前的压力,但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清晰的背景下,为应付上级和舆论而进行的问责,难免受到争议甚至变相抵制。

官员问责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 以《党内监督条例》为标志,由权力问责为主向以制度问责为主转向的态势已基本形成。从近期对重庆开县井喷、阜阳劣质奶粉等事件的责任追究中,可明显看出,官员问责开始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

  2003年8月13日,安徽阜阳,出世仅130天的女婴荣荣由于严重的营养匮乏死去。扼杀荣荣的“元凶”,是一种伪劣婴儿奶粉。据核查,当地有171名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出现营养不良综合症,其中因并发症死亡多人。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迅速派出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详情]

·严打
  各相关部门随后对制售劣质奶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打掉生产及分装窝点4个,刑事拘留47人,宣布正式逮捕31人。[详情]
·处理
  监察部调查后认为,阜阳市政府、工商局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职的责任;按规定给予事件涉及人员撤职、记过等处分。[详情]
·追查
  5月中旬,国务院调查组负责人公开表示:对一些失职的官员的处理意见已上报给国家监察部,在进一步核实后将于近日公布。[详情]
·变数
  在事件已经告一段落的时候,媒体跟踪调查却发现,阜阳奶粉案峰回路转,爆出了相关责任人虚假撤职的丑闻,再次引起一片哗然。[详情]
  上级在宣布处理决定时曾解释,处理“是为了应付上级”,并承诺处理决定不上传、不下达,“你们正常上你们的班、执你们的法”。
·抗命?
  4月24日,阜阳太和县工商局决定撤销某工商所正、副所长职务并开除了两名市场管理人员。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调查组,众多媒体作了公开报道。但记者6月4日发现,这几名工商执法人员一直在正常上班、领工资。
·委屈?
  当事人认为,查获的劣质奶粉现场虽在他们辖区但非其检查范围,且已移交到公安部门,他们对此案没有处理职责;处理决定“站不住脚”。
·糊弄
  当地政府一位领导认为,在公众普遍关注劣质奶粉事件时,已是第二次到阜阳的调查组还能在现场查获劣质奶粉,工商部门难辞其咎,而作出处理决定仅上报、不执行,“是典型的阳奉阴违、哄骗国务院调查组”。[详情]
  “没人敢坐这个位子了,太不稳当。”在官员问责二度发威之后,阜阳工商系统的官员已经如惊弓之鸟。
·处分决定
  由于检查组在抽查中发现问题,太和县工商局被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据参加会议的人透露,最后决议出台颇费周折,县工商局多次向县委反映情况,直到处理了上述人员才得到县委认可。
·变通处理
  在如何执行决议时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切实执行撤职开除人员的决定;但遭一些人反对,最终采纳的是变通的手法,让被决定撤职的工商所长仍主持工作,且先不上报。
·撤职风暴 
  安徽省监察厅和省工商局的调查认定,徐学顺“构成失职、渎职错误,在社会上造成了欺骗组织的恶劣影响”,决定予以撤职处分。[详情]
“问责”风暴中的官员命运


“问责制度”给中国4000万名各级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但如果“问责”过程不明、结论不清,则结果或许是可喜的,但效果却是可疑的 [详情]
交锋:如何走向真正问责?


问责制度可望继党内民主和村民选举后,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新看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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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向行政审批开刀
编辑:若愚
  “严重失职”的官员被“问责”了,那种“对上不对下”的氛围是否也该被“问责”?这样的追根究底,可能还是必要的。
·新气象
  阜阳包括分管副市长在内的一系列官员因劣质奶粉案被“责令辞职”。这是近期因突发责任事故导致官员下马的又一引人瞩目的新例,让人感到党政官员问责制正在探索中走向完善和规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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