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里程碑。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政府需要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沉甸甸的,做好每一项工作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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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从3年前国务院拉开这场静悄悄的政府自我革命的序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在我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审批过多过滥的状况得到明显改观,一个全新的服务型政府正呼之欲出。 详情>>
·改革,向审批开刀
  说到行政审批,人们脑海里立马就会浮现出一个个红彤彤的图章。而图章的数量就成了审批难易程度的晴雨表:开办一个批发市场要112个章;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要80多个章;办一个养鸡场竟要了270多个章……
  在计划经济长期影响下,“重审批,轻管理”,同时审批程序繁琐,使行政审批变了“味”。审批行为不规范,结果造成“权力寻租”,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详情]
·改革,向纵深推进
  2001年秋,国务院成立了专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这场大规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伴随着清理和调整,改革的效益正在凸现。政府的角色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逐步扭转。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依法行政观念的转变。这种背景下,行政许可法顺时而生。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为打造有限、透明、服务型政府带来曙光。[详情]

  行政许可法主要规定了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4项制度。今年3月,部分法律专家会聚北京市司法局,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要点一:
 规范 自己事情“我做主”
  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凡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就不应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政府应退出对这些事项和领域的管制。人们有权力决定和选择自己行为,需要由政府管制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详情]
·要点三:
 诚信 信赖保护成“法定”
  行政许可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信赖保护原则,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发布的信息须真实可靠,政策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撤销和变更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详情]
·要点二:
 透明 暗箱操作遭封杀
  行政许可法要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要事先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也应当公开;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要公开、透明。[详情]
·要点四:
 范围 行政许可减“门槛”
  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设定,并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范围。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通过市场竞争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通过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解决的事项,都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详情]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体现了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和市场价值的全面回归,对我国政府管理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这些影响表现在哪?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详情>>

·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深刻影响
  行政许可法围绕着有效解决过多、过滥的行政许可严重制约着社会转型这个问题,从立法宗旨到制度安排、从基本原则的确立到行为模式的设定、从实体到程序,在不同层面、以不同方式演绎放松规制、规范许可、兼顾公益与私益、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这一共同主题。它的全面实施,必将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自我瘦身”。[详情]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新动力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朝着精简、统一、效能的方向发展。行政许可法作为我国法律第一次对行政行为运行过程各个主要环节的具体时限加以系统和严格规定,必将对推动其他法律、法规重视行政行为的时限制度产生积极影响,它的实施也为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详情]
·使执法理念等将“面目一新”
  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公务员须积极行政,更新执法方式,灵活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还有助于增强公务员的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的行政理念,强化“亲市场”的执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详情]
·行政许可法筑起反腐新防线
  在规范行政许可权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等方面,行政许可法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都是一部实实在在的反腐倡廉法。解读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内容,可以发现行政许可法的反腐功能有7个特点…… [详情]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即将实施。有关专家指出,对于这样一个“阳光法案”来说,要保证它的顺利实施,政府机关面临八大难题考验。详情>>

·第一难:政府机关转变观念
  按以前的老观念,行政就是管理,管理就是审批、收费、处罚。不转变这个观念,行政许可法在实施中必然走样,滥审批、乱收费、乱处罚的顽症不可能根治。
·第二难:转变职能 减少规制
  过去,我们政府的重要失误之一就是管事太多,大事小事都要经过政府审批许可。现在政府机关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规制,真正按公民自治、市场调节。
·第三难:改革现有管理体制
  尽管现在不少地方都建起了“办事大厅”,但实际人员并没有减少,而且坐在大厅的人可能做不了主,有权力的人也不坐在大厅里。
·第四难: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行政许可的依据、范围、条件和程序等,都必须向老百姓公开。专家建议,信息公开可以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建立政府网站等。
·第五难:规范听证制和公众参与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如何选择、听证的程序等都需要制订一系列的规则来规范。否则,有些利益团体有钱有势,参与的机会就多。
·第六难:许可的招投标等要规范
  拍卖起价应如何定、招标的广告应该何时发布、设备的检验检测由政府还是由中介机构进行等,都需要进行详细规范,否则容易滋生腐败。
·第七难:改革财政体制制
  行政许可法规定许可一般不许收取任何费用。但有些部门行政经费不足,要自己想办法。有的政府机构以事业机构的面目出现,实际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的地方仍存在收费和罚没款财政返还的问题。
·第八难: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责任的主体;明确责任种类;明确责任形式。主体包括许可机关、办事人、负责人;种类包括设立责任与实施责任、作为责任与不作为责任、实体责任与程序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
  民政部6月17日公布了《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分10章共58条,主要规定了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4项制度:——— 同意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同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详情]
新华时评:
“看得见的手”还能握多少大红印章
  经济学上有“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两个概念。“看不见的手”出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这部著作,指的是市场机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看得见的手”出自英国另一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指的是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所谓行政许可,也就是行政审批,本来是政府行使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保证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我们的行政审批却出现“看得见的手”伸得太长、无序乱伸的现象。

  实施《行政许可法》,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里程碑,但实施的过程不会是一个轻松的过程。能否使“看不见的手”不折不扣地依法行使权力,不用“看不见的方式”搞变相的乱伸手;能否切实转变职能抓大事,不再留恋于审批“菜谱”之类收点“小费”,等等,是对政府的考验,也是对政府公务员的考验。 [详情]
网友评论
  绿色宝石:这部寄托着人民群众厚望的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种类、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检查监督、收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法律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取消不必要的限制;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权限,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程序,杜绝施行行政许可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

  飞龙在天2004: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要真正树立起这个观念,不要总以为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人民公仆”不是口号,要成为事实,政府是人民花钱养着的,难道人民花钱是养一群骑在自己头上洒尿的老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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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