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打工4年后重返校园,带着妻子参加高考,双双考上大学。25岁的南充人蔡建东在打工、结婚之后,再圆大学梦。然而,当这对“打工夫妻”走进大学校园的时候,烦恼却随之而来:身为夫妻,却必须分住在男女生宿舍内。

  蔡建东为了能和妻子住在一起,到昨(11)日为止,他已三次向学校递交“同房申请”,但均遭拒绝,因为我国现有的高校管理规定对“本科生、专科生男女生同房”没有明确规定,学校不能给身为“男女生”的蔡建东夫妇特别待遇。

  夫妻学子三次申请夫妻房均遭学校拒绝,就读学校称:全国没有先例,我们不能破例! 详情

·学生妹暑期忙堕胎 许多少女有多次流产史(图)

·广东出台专修学院学生管理办法 非法同居被退学

·14岁女孩缺少父爱与32岁离婚男子同居一年

·6岁少年假冒军官骗27岁女网友与其同居

·女青年被同居网友拍裸照和性爱录像带敲诈

·女教师与两初中男生同居 家长迫使学校将其辞退

·调查指多数大学生否定同居 女生说“不”呼声更高

·高校盛行网络同居 专家:过分依赖会扭曲人格

·探访太原“大学生村” 异性同居者逾半

点评:

  窗明几净共攻书,相视一笑,然后目光又回到课本上,在入睡之前,还可以依在床头讨论。这是蔡建东夫妻俩想象过很多次的大学生活镜头之一。然在国家教育部对他们这样的特殊情况做出相关规定之前,就只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但是夫妻同上大学,渴望住一房;却与现有高校管理规定无情碰壁……>>>讨论

夫妻大学该同居! ★★★★★
夫妻同房有利于共同进步!
  同房不影响读书,同房可互相照应,同房可多加交流。这无疑是夫妻同房的好处。窗明几净共攻书,相视一笑,然后目光又回到课本上,在入睡之前,还可以依在床头讨论。夫妻之间是最了解的,大学同房既是梦想,又是恩爱上进的标志。相互监督,相互照顾,共同进步。夫妻本是同林鸟,大学生活为何不能一起享受!
      >>> 参与讨论
大学不应该阻断夫妻生活!
  结婚了,大家都具备了一定的思考能力,有了成熟的思想。的确,大学生的生活中似乎越来越复杂了,未婚同居目前已被允许的情况下,领到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却被学校的所谓的“开先河”而拒绝。学校剥夺公民合法夫妻的同居权,不让夫妻在大学过正常的生活。他们是夫妻,为了学习上大学,一起恩爱有家,怎能因此分开。况且分开不会影响感情,影响生活。既然读大学没限制年龄,那也没理由阻止夫妻同房别坏了别人的好事。大学的教育制度也该改改了,多一点人道和关爱!  
 >>> 参与讨论
学校宿舍怎能分给夫妻学生! ★★★★★
破坏规定,影响他人!
  现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目前各高校普遍的规定是:大学生不准异性同宿。对像蔡建东和齐艳丽这样的夫妻大学生,怎能因此而破坏规定。南京某大学曾为一对研究生夫妇开设夫妻房,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而为本科、专科生开设夫妻房在国内尚无先例。现在大学同居本来就多,已经是学生管理的难点。大学不是享受的地方,应该有些不同社会的地方。好好读书啦,怎还能想那么多,人性化也该有限度。大学虽然允许结婚,但大多数仍然是单身年轻人,应该照顾他们的成长。想像学生宿舍里有夫妻,不是让别的同学难受嘛,会严重影响周围同学生活,实在难以接受!
 >>> 参与讨论
“同房”之重,高校难承受!
  因为现在“社会倾向于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当更多的学生夫妻出现后,夫妻房就会从学术争论变成现实压力。“学校有一万个学生,假如他们中6000人耍朋友,结成3000对夫妻,那我们哪有3000套房子?” 现在年轻人想法多,社会独立意识不强,夫妻同房开了先例,会不会出现更多的。夫妻房是他们自己的事,学校没有给他们分房的义务,学生宿舍决不可以分给夫妻学生。希望学校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制约个别意志薄弱者的痴心妄想。大学生同居本来就很多,对学习不利,对成长不利。该刹一刹这股歪风,否则学生管理将面临更多考验。
 >>> 参与讨论
  ★★★★★
相关规定不能坏,但可以考虑特殊情况!
  现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这个规定自1990年1月20日起施行,距今已有14年,在“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规定出台后,应该有考虑特殊情况出现。像蔡建东夫妇,打工四年,一起考上大学,实在难能可贵,应该鼓励。学生宿舍不应该出现夫妻房,但学校是否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设置类似夫妻同房的处理措施。要不冷了夫妻共同奋战大学的热情,但同时要坚决防止出现什么男女同居的校园现象!
>>> 参与讨论
教育应该人性化,但不能没有限制!
  我们的社会在飞速发展,时代进步社会发展,学校教育也该与时俱进。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这是教育人性化,进步的体现,我们应该考虑这一变化带来的相关变革。大学夫妻同房无非是,享受生活,享受乐趣,期望共同进步的美好愿望。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夫妻之间的感受,考虑他们已经是成熟的人,有一定的自制能力,可以特殊考虑。教育应该细化,充分考虑不同人群,大多人群的需求,作出相关变革!教育应该考虑学生感受。

  但同时又应该注意到,学校就是学校,我们的校园就应该有不同于社会的东西。年轻人在校园里,需要一片净土,需要读书上进品味美好而独特的校园生活。不应该鼓励大学偏离教育严肃的本质,活泼可以但必须限制安逸享受思想的蔓延。教育,既是有乐趣的,但又因为限制而产生特殊的美。不应该鼓励婚前同居,大学不是生活的殿堂,而是成长的殿堂。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讲,夫妻虽然同上大学,是同学关系,既然是同学就应按同学关系处理,为此,学校的做法还是有道理的,是正确的,无可厚非。其他的人也放弃异想天开的想法吧。

宽容对待大学生同居 VS 大学生同居弊大于利

 

>>>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