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被“过度”保护了吗?
中国通用软件的代表性厂商金山公司宣布转型时雷军说:“我们要告别传统软件业的苦大仇深,在新产业中寻找成功者的快乐。”有谁想过,在通用软件行业摸爬滚打近20年的金山,为什么要从它最熟悉的领域逃离?中国有近4000万台PC的保有量,居然养不活一家通用软件厂商,金山该找谁说理去?如果一定要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度”了,请告诉我,谁是这种“过度”保护的受益者?如果连微软这样的软件巨头,也要天天靠打盗版维持生计,难道也要拜知识产权“过度”保护所赐吗? |
专利知识产权是第四种资源
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争夺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措施,日本政府和企业界更把知识产权看成是人、财、物三大资源之后的“第四种资源”。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重视。国外科技型企业带着他们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来我国办企业,主要是利用专利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的独占权来垄断市场,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通过这种独占权来制约发展中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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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谁来保护高技术知识产权
看了这些数据,不知你是否伤心:中国上千万个大型企业一年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赶不上日本、美国一个公司的申请。中国十几年来在外国申请的专利只有两千多项,而日本的“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在国外就申请四、五千件。另据统计,从1994到1998年,中国受理的有关计算机、医药、生物通讯和半导体等高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外申请分别占70%、60.5%、87.3%、92.4%和9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 |
方兴东:消费者是知识产权的敌人?
盗版当然不好,我们不需要去美化到“盗版有理”的程度;知识产权当然要保护,但不是绝对的保护,必须把握度和分寸。其实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武器主要是用来防范公司之间知识产权的侵犯,这是其规则和制度重中之重,而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更不是针对消费者的。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以自己国家的利益为最高准则!如果药品可以由于道德等因素降价,为什么软件不能步其后尘,给真正需要软件的人提供能买得起的软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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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乱谈:盗版无罪,盗版有理
Windows98在中国的价格居然和日本、欧洲国家的一样,甚至还要高一点点。这些国家是什么经济实力?我们是什么经济实力?这和非洲人买不起AIDS药品有什么不同?应该买正版,但是买不起。那么是不是别人用电脑,我们用阿巴克斯―――算盘?西方国家和我们讲什么版权所有,我觉得是不是太贪婪一点了?我们种米,多少米能换他们一双尼龙袜?我们造袜子了,多少袜子能换他们一台汽车?我们造汽车了,多少汽车能换他们一片高级电脑芯片?我们在技术和经济上远远落后于他们。但是却要求我们用相同的游戏规则,而我们又不得不参加游戏。他们已经处在世界财富的顶端了,却不肯让一点利益给穷国,这又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