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数量已近百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警方日前破获了齐齐哈尔市的中国最大黑帮组织,逮捕包括首领张氏兄弟在内的嫌犯126人,其中包括十多名法官、警官和看守所所长,缴获不法所得1.2亿元。联系此前沈阳刘涌案、陕西郑卫国案、浙江张畏案,可以说,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已经悄然壮大,其组织之严密、经济实力之强、影响力之巨大都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南京大学专门研究黑社会现象的学者蔡少卿估计,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至少有100万人左右。 |
到底是黑社会?还是社会黑?
意大利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黑手党的信用要超过司法机关,复仇愿望、基本的利益公平都可以在黑社会所创造的社会秩序中得以实现,所以人们投靠黑社会以得到生活、经济活动等方面的保障。黑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正是用自己的一套秩序来取代现有的秩序,甚至使整个国家都“黑社会化”。张畏、张执新等人试图成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从见不得人的“黑社会”堂而皇之地走到前台,只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必经之路。在有能力控制政府之后,它当然会试图用暴力之外的方式控制人民。 |
比企业化更危险的黑社会政治化
弱者在与强者抗争的过程中,唯一的力量就在于讲理。行政权的正当性来自于法律,而黑社会则奉行赤裸裸的强权和利益法则,它收取所谓保护费靠的是武力威胁,内部分赃凭的是好勇斗狠的程度。如果某基层政权完全无视法律法规,按权力大小谋取私利,那么该基层政权就在实质上蜕变为黑社会组织,而其危害则比普通黑社会更大。普通黑社会受到合法政权的打击和制衡,最多只能与合法政权共享对公众的控制权,不能一手遮天。而合法政权运作原则一旦黑社会化,民众就只能听凭宰割。 |
根除黑社会必先清扫滋养它们的保护伞
从技术层面看,“严打”不懈,加强《刑法》的力度,
都很重要。但就当前的现实而言,扫黑必须和反腐败结合起来。目前的黑社会,非常注重和官方的关系。在中国的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
贿赂国家干部,培植黑帮势力。警匪勾结,官匪勾结,已是公开的秘密。真要除恶务尽,首先要除掉黑帮的保护伞。我们应汲取俄罗斯的教训,他们和我们的情形非常相似:前苏联解体前后,才出现黑社会组织。由于官方对官匪勾结打击不力,扫黑一直效果不佳,以至于今天的俄罗斯黑社会犯罪难以根治。 |
关于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思考
权力的庇护是黑恶势力膨胀的直接原因,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关键是要打击隐藏于党政机关内部的、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犯罪分子。刑法规定,对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虽对“包庇”、“纵容”、“情节严重”作出了明确的释义,且作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将从重处罚”的规定,但限于刑法处罚规定过轻,对打击“保护伞”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