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发生在甘肃省崇信县的人命案件,在网易《拍案说法》节目报道以后,受到网友的多方质疑与广泛关注,当地有关部门将《甘肃日报》记者惠程华、《平凉日报》记者魏向迵、《平凉日报》记者秦文龙的三篇报道发给网易新闻中心,编辑现将全文转载,所有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只起传播之用。最新消息:副局长停职(组图) 崇信县公安局专门给报社发来公函 犯罪嫌疑人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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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王永学局长:受害人父亲崔世锋都打了收条,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丧葬费,并不是什么“私了”钱。
他告诉记者,案发后的12月17日晚,受害人姑奶奶来公安局提出先预付一部分丧葬费用。为此,办案人员向我作了汇报,我们通过与犯罪嫌疑人家属交涉,王效海表示愿意支付丧葬费,并交来现金5000元,我们有收条为凭。18日,县局指派朱政委与办案人员前往崔家商谈崔磊善后事宜,其亲属又提出先应支付丧葬费6万元,否则不予埋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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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磊的父亲崔世锋:王军的家长始终没有来找过我们
儿子被害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7号,县公安局的朱政委和几个警察来我家,问我丧葬费要多少钱?崔世锋说,我们之所以迟迟没有处理娃娃后事,一是我们提出的5万元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他们只给了1万元。二是事发已经一周多了,王军的家长始终没有来找过我们,没有两句道歉的话,我们感到很寒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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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父亲王效海:真诚向死者亲属道歉
我是一个有着20多年警龄的老警察了,从一开始就没有产生过纵容、包庇儿子的想法,也没有向任何人讲过情。至于先前支付给受害者家属的1万元钱,那是我出于人道给受害者的丧葬费,并不是什么“私了”的钱。
至于至今未到受害者家庭进行道歉一事,王效海表示:等他们情绪稍微平静以后,我会去登门道歉的,因为我不仅仅是公安局的副局长,是警察,也是孩子的父亲。[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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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书记刘志仓:依法办案,不枉不纵
目前,王浩铭已被依法逮捕。依照法律程序,待公安部门对案件预审结束后,县检察院将把此案移交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市中级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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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一:崇信县公安局为何掺合支付丧葬费的民间行为?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发生之后,如果真正以法律尊严为重,在处理如此敏感的事件时,就应当公私分明,依法行政;顾惜自身执法者的形象,慎重行事。对是否能够以政府强力部门之尊,干涉职责之外的事,比如掺合到支付丧葬费这类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的民间行为中来,理应有一个周全的考虑。即便是认为疑凶的父亲不但是本部门一员,而且是领导,也不应当贸然将人情置于法律的尊严之上,更何况牵涉到其中的是作为主要领导的公安局党委第一把手的政委!事实上,正是这一草率愚蠢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后果,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部门的形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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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二:不是“私了”钱就是“丧葬费”么?:在对案件的后续报道中,有提及了出自受害者家属之口的1万元丧葬费和5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说法。在同样的后续报道中,公安局方面口径一致地将6万元一并说成是丧葬费,也不害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这个数目太过夸张。在这里的疑点是:崇信县公安局为什么对“精神抚慰金”的说法闭而不谈?——这其实完全可以是公安局在饱受质疑时澄清事实、挽回影响的着眼点:我们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拒绝了受害人家属的无理要求,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当然,也可以怀疑是唯恐这样的事曝光:法院开庭之前私下就“精神抚慰金”交涉,有规避法律的嫌疑,正给“私了”的说法提供口实.就本案受访的崇信县相关领导都众口一词地反复强调:1万元是丧葬费,不是“私了”钱。他们的证据是受害人家属签字画押的字据。其实这种说法以及这样的证据是没有说服力的,起码无法消除我心中的疑问。常识告诉我,“丧葬费”和“私了”钱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关系,名义上的丧葬费和实质上的“私了”钱不仅仅在逻辑上可以成立。在现实生活中,巧立名目“假××之名,行××之实”乃是司空见惯的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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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二:受害家属为何要漫天要价?:种种迹象表面,事态呈胶着状态,事实则扑朔迷离。但有一点是清晰的,那就是现阶段崇信县公安局还没有为自己洗清“私了”的嫌疑。姑且先认可疑凶的父亲、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的说法,这1万元是他出于人道给受害方的丧葬费,而不是什么“私了”钱。——显然受害方对王副局长的“人道”并不领情,而是要求6万元。那么,受害者家属提出这个要求的依据和前提是什么?这个数字是漫天要价的结果,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来龙去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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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栏目报道本案之后,收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致使当地有光单位也专门发消息澄清此事,继续关注此案,请注意网易新闻:《拍案说法》的后续报道。 |
[深度剖析]听取近千万网友的正义声讨 8954条评论(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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