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示,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立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且被列入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负责。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对于房价的问题,从下一步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同时,从供给侧进一步发力,包括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加快推进租售同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基本定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年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全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