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中旅推出了国内游“VIP系列团”,这批 “VIP团”中京津双飞四天游3590元, 价格较普通旅游团明显高出几成。所谓VIP,在于乘坐正常航班,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无购物、无加点,同时,行程也完全透明。

  而这些VIP团的行程表上,每张表都附有一句提示:“如服务满意,请支付导游小费(20元/天)”,游客自愿支付。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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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认可“小费制度” 前提是需游客自愿

· 广东导游可收“小费”?旅游局表示尚无规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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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小费一个站住脚的理由

· 国人能接受“小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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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游警惕旅行社设陷阱 索取小费猫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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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严打超低价旅游团 小费的金额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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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为回扣强逼购物 河北游客在香港遭“私禁”

· 出外旅游遭“私禁” 导游带团购物进了店门不让走

· 拉客看“人妖”导游被扣分 深圳紧急通知重申禁令

· 旅游市场将推“纯玩团” 导游不再导“购”

· 零底薪制度让不良的导游黑了心赚黑钱?




婚前性行为,戒还是不戒?



裸体浴场是禁止还是提倡?



安乐死,是解脱还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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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媚

点评:
   在中国人眼里,接受服务后支付小费是外国人的做法,在我们眼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我花了钱,你当然得提供满意的服务。广东中旅这一举动,引来了不少争议:给导游小费是为了规范服务,是与国际接轨,还是旅行社将负担转移到游客身上之举呢?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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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旅 :初衷为了减少导游收取回扣现象
  小费将比导游私拿的回扣高出不少,而想获得小费,则需要游客对导游服务的认可,于是导游便不可能再从景点购物上做文章,从而杜绝导游带游客狂购物现象的泛滥。旅行社此次建议游客自愿支付导游小费的初衷,就是为了规范导游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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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教师陈小姐:付小费是国际惯例
   目前来说,付小费是一种国际惯例,很多国家都有这个习俗,他们一般是把消费总额的10%作为小费来付给服务者,像在餐饮、旅行、司机等行业。能够出去旅行的人一般经济都比较宽裕,只要能够不虚此行,没有那么多烦人的购物活动,导游的服务又很到位,给小费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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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王然 :引入小费对导游是一种激励机制
  目前对于游客来说缺乏对导游的有效监督,遇到一些只顾自己挣钱而不管游客利益的导游,游客也无计可施。因此我觉得,引入小费这样一种激励机制是件好事,服务到最后一秒时导游得接受游客对你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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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朱先生:“自愿”原则无可非议
  既然旅行社只是建议游客对导游服务满意时可以付小费,那就是本着自愿的原则,你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选择权完全在游客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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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小费不能制止导游拿回扣
  每天支付20元的小费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导游和商家的某种协议,这种行内的游戏规则都定下来这么多年了,并不是几十块钱小费可以解决的。这样一来,无形中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他们肯定也会同时提高给导游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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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交了团费为何还要收小费
  参加旅行团时,游客支付了团费,导游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必要再给小费。对于一些VIP团,他们的收费更高一筹,旅行社和导游更应该提供与之相应的更优良的服务。旅行社建议游客给导游付小费,让人怀疑是不是将负担转移到了游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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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林子小了:给小费不符合中国国情
  出境游小费主要是考虑尊重国外习俗,但国人旅游向来没有给小费的习惯,这不符合中国国情。日本韩国受英美影响比我们的时间要长,日本韩国到现在也没有收小费的习惯,小费是一种文化不是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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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小姐:导游收入少是旅行社的事
   给游客优质的服务是导游的职责,就算没有小费导游也应该很好地服务。如果仅仅是导游收入太少,就更不应该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游客头上,因为导游是旅行社的职员,他们的工资待遇应由旅行社来承担,而不是让游客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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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服务业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小费决不能被认为是一个正常的交易,我们花的钱,其中已包括了导游的收入,他或她工作的好坏,应由他们的上级来判断和执行该奖与罚。小费一旦被公认,将给社会服务业造成极坏的影响,小费将泛滥成灾!坚决反对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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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忧自愿会不会变成“强制”

  社科院张广瑞主任:国外给小费完全出于自愿,而国内很有可能出现‘必须给'的局面。有些素质差的导游服务上有差距,而在钱上往往会斤斤计较。

  导游王小姐:这样的建议可能会让导游觉得拿客人小费是合情合理的,尽管是规定游客“自愿”,但也不能排除部分人向客人索要、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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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王雄:普通团谁来保障
   旅行社推出贵宾团建议市民在服务满意时付小费,以保障游客得到更好的服务,避免导游拿商家回扣伤害游客的利益,这一建议表面上看起来是好的,但不禁又让人生出疑问:对于不用付小费的普通团来说,团员得到的服务是不是就没有保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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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姐:不应把消费习惯当“约束规定”
   付小费只是一个消费的习惯,客人自愿给钱,这是对导游服务的一种肯定,对高质量服务的鼓励。对于导游拿回扣等问题应当通过有关规定来制止。想要通过支付小费来防止导游和商家之间订立的某种协议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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