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忠保 中青在线
据《法制晚报》11月16日报道,因为在学校全体大会上曾要求校领导公开经济收入,并称“如果不敢做就说明领导有贪污嫌疑”,在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任教的孟老师,因此受到党内通报批评处分,并被停职。为此,不服此决定的孟老师将学校告上法院。 据介绍,去年8月,孟老师在朝阳区职工大学全体大会上发言时,表达了“希望领导们能够公开工资收入”的想法。在孟老师看来,“如果领导们连经济收入都不敢公开,就是有贪污嫌疑”。这种想法,在学校大会之后她也在其他场合向别的同事多次讲过。为此,学校党委认为孟老师此举是“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和侮辱诽谤”,是“公然对抗组织,无视党的组织纪律,无视事实依据,无视学校大局”。今年5月17日,学校党委给予孟老师党内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责令“私心太重,对学校改革心存不满”的孟老师停职检查。 要求领导公开收入,竟然被认为是“公然对抗组织,无视党的组织纪律,无视事实依据,无视学校大局”,是“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和侮辱诽谤”。真是岂有此理!要求领导开公收入,本来是反腐败的应有之义,何来“人身攻击”之说?侮辱诽谤了什么?相反,学校的处理倒是对敢于提意见的公民的人身攻击。俗话说,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如果领导的收入都是合法的,都是正大光明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为什么就不能公开?公开有什么可怕的?如果不敢公开,没有公开,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怀疑领导的收入中有某些不合法的成分。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现在,既然群众要求领导公开经济收入,就说明群众已经对领导的收入产生了怀疑,说明领导的收入中不合法的东西已经露出了蛛丝马迹,领导更应该受到监督,更应该对此进行公开,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或者是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不敢公开,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拿“学校大局”说事,企图以大帽子压人,正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我不是“怀疑一切论”者,也并非武断地认为所有领导的收入都有问题。但是,要求领导公开收入,本来就是我们党反腐败的应有之义;群众有权对领导的收入进行监督,要求领导公开收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企图以权压人、不让群众说话、压制群众意见,是一种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的做法,将其停职,则是非法剥夺公民的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