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建林 中青在线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一家陷入绝境的国有企业(金宇公司)改制成民营企业后,生产经营蒸蒸日上,而当地政府却将其强行收回。面对记者,当地政府一副旗长给出了一个令人费解的答案: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恢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因为此前金宇公司职工多次因企业法人代表的经济问题而上访。更荒唐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接管这家企业后宣布了一条纪律:工人不能扎堆说话,违者一次罚款几十上百元。而此前的上访职工,要么被当地机关行政拘留,要么逃亡外地避难。(《新华每日电讯》11月5日) 在巴林左旗某些政府官员看来,“维护社会稳定”是一尚方宝剑。为了它,政府部门可以出尔反尔将民企强制收回,可以对扎堆说话的职工进行罚款,可以任意拘捕上访职工。这种把“社会稳定”建立在政府部门严重违法行政、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之上的行径,有悖“社会稳定”的真谛。 毋庸置疑,无论对政府官员还是对公众而言,稳定都是社会最主要的价值诉求之一。但对于什么是稳定、如何才能真正达到稳定,相当多的地方官员给出的答案是经不起推敲的。在某些地方官看来,只要他那一亩三分地不出事、百姓不上访、不闹事、不被新闻媒体曝光,百姓服服贴贴,天天对他歌功颂德,那就叫“稳定”。否则就是“不稳定”,就“损害了当地形象”,就可以以此为借口任意践踏公民权利。正是基于如此官僚化的理解,一旦出了什么“不稳定”的事,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祭起封、堵、捂、盖、瞒、压的法宝来。例如,在此次事件中,当地政府就对6名上访者实施了行政拘留15日至1个月的处罚,更有上访者仓促外逃,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 用如此方法追求社会稳定,只能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让整个社会充斥着对立情绪,与真正的社会稳定南辕北辙。何以如此?就在于这种所谓的“稳定”不是建立在公正的社会基础上,不是建立在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之上,不是建立在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其实,某些政府部门以恐怖手段对付公民上访、以非法手段介入市场,让公众敢怒不敢言,这种虚假的“稳定”只能把真正的社会问题掩盖起来,最终不可收拾。 公正,而不是所谓的“稳定”,应该成为政府部门处理公共事务的首要价值标准。这里的“公正”,就是指政府要在依法行政、保证行政公开透明、保证公民权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利益。事实证明,靠传统的捂、压方法,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且从历史上来看,这种捂压方法也从来没奏效过。真正的长治久安之道,在于公正——换句话说,采取非法手段为了稳定而稳定,反而可能导致真正的社会不稳定。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会引发社会成员对正在或即将变革的社会结构产生个人的重新定位和诉求。在这样的背景下讲“稳定”,就更要与时俱进。 眼下,随着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社会利益分化的加剧、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对“稳定”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迫在眉睫。根本来说,稳定不是静止不动的,而应是建立在公正基础上的社会秩序;稳定不是不上访、不闹事,而应是公民权益得到合法保护的制度安排;稳定不是视黎民如蝼蚁,把百姓管得服服贴贴,而是公民社会中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最关键的,“社会稳定”不是某些政府部门绕开法律程序非法行政、肆意践踏公民权益的幌子——这才应该是“社会稳定”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