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兰纪平
中青在线
自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内经济中出现了物价水平上涨趋向,特别是国内粮油市场出现了自1997年以来的第一次普遍上涨。今年前三季度,粮食价格上涨达28.4%,带动食品价格上涨10.9%,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23.5%,又带动鲜蛋、蔬菜、水产品等价格的上涨,使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4.1%。这是一个引起普通消费者特别是其中众多低收入者关注的问题。近来,不断有电视里的官员访谈和报纸上的专家观点均认为:在这一由粮食涨价拉动的物价上涨过程中,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对此,笔者不以为然。
让我们先看粮价上扬的直接原因。相关资料显示:1998年到2003年的6年间,国内粮食播种面积由17亿多亩下降到不足15亿亩,是建国以来最低水平;粮食总产量从10246亿斤下降到8614亿斤,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人均粮食占有量从824斤下降到669斤,是20年来的最低水平。正是这三个最低水平,直接造成了去年以来的粮食零售价格上扬--总供给量的减少为其直接原因。这种由总供给量大幅减少带来的粮食涨价,并不会给种粮农民增加卖粮收入,其原理在于:尽管卖粮的单位收入增加了,但由于粮食总产销量下降,致使粮食售卖的总收入没有明显增加。扣除中间商的收益后,实际农民售粮的总收入将是下降的。如果因总供给量减少造成的价格上升对农民增收有利的话,那么为实现农民增收,我们岂不应该继续减少耕地,让粮价越涨越高才好?而实际情况则相反:耕地越少,粮价虽会越高,种粮总收益却会减少,当耕地趋于零时,粮价将涨到最高,而农民种粮的收益也将趋于零了。简言之,如此涨价能让农民获益的说法,如同出现旱涝虫灾、疾病、动乱之害造成的减产可使农民们普遍受益之说一样荒谬。
那么,如果在供给总量大体稳定的情况下,由农产品涨价带动物价水平上升,会不会只使城市居民遭受损失,却可以使农民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在现代社会中,某个商品的生产者一定同时又是其他商品的消费者。农民也不例外。现实中,农产品收购或是自行销售的价格提高,虽然使种地收入有所增加,但这一并不很大的增益却会由于其他物品,包括加工食品、交通、教育、部分工业品、房租、化肥和农药等价格的上涨,而遭到抵消甚至是实际总收入下降。例如:今年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民工荒”的原因之一,就是物价涨高了,老板不给加工资,打工农民们过去5元钱可吃饱一餐饭,现在需10元以上。一天饭钱没有20元不行,还有别的开支,表现出每月工资同为五六百元,现今日子已比过去更为艰辛。许多农民工不堪重负,只好用脚投票弃工回家。城市居民受损却换得农民受益的说法,在理论上不符合经济学中的恩格尔曲线,也不符合实际情况。真实情况应为:当消费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时,不论城市居民还是乡村农民都是受害者,而生活在城市中的失业、下岗者,低保、低收入者以及广大的农民受到的损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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