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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在意义上完全平等的生命,却在不同的灾难中被市场残酷地标出了不平等的价格!赔付同样的生命,两个“历史新高”竟相差近5倍,让人不得不思考:生命的价格究竟如何界定?事实上,长期以来,矿难赔付如同矿工的生活一样,一直排斥于主流话语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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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生命一个平等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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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立新中青在线
山西盂县12.9矿难遇难矿工的赔偿标准最终确定为每人20万元。此前,山西省政府专门针对煤矿安全事故作出规定: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每人20万元人民币(人民网太原12月19日电)。20万元,相对于过去的矿难赔付标准,简直是一个天价,这是一个具有突破性的数字,不仅突破了过去同类事故的赔付标准,也突破了我们每一个人心里对生命价值的认知。
灾难之后的赔付凸显对生命的态度,今年,我国灾难赔付标准屡创新高,这表明国家和社会对生命的意义日益重视。上个月,包头空难赔付标准创历史新高,不包括航意险,每位遇难者赔21.1万元(11月29日《华夏时报》);而陕西铜川陈家山矿难赔付标准当时也创了历史新高,每位遇难矿工仅赔4.464万元(12月2日《东方早报》)。
在存在意义上完全平等的生命,却在不同的灾难中被市场残酷地标出了不平等的价格!赔付同样的生命,两个“历史新高”竟相差近5倍,让人不得不思考:生命的价格究竟如何界定?事实上,长期以来,矿难赔付如同矿工的生活一样,一直排斥于主流话语之外。此次山西盂县矿难破天荒将赔付标准定为20万元,深入地下的矿工与高高在上的民航乘客,他们的生命在价格上实现了某种意义的平等。
在经济学意义上,生命确有支付价格,也正因此,对遇难者的赔付才有了相对公平的标准和现实意义。根据经济学的观点,市场为生命标出“公平价格”的计算原则是:确定一个生命创造收入的能力和生命得以延续的年限,按适当的贴现率将未来可能创造的全部收入折合为当下的价格。按此原则,如果中国人均GDP为1000美元,期望寿命为70岁,贴现率为5%,那么一名20岁的中国普通工人,其生命价格约为2万美元。按此标准衡量,包头空难遇难者获得的赔付接近公平价格,而陈家山矿难遇难者获得的赔付仅占公平价格的27%,值得追问的是,公平价格中其他73%哪里去了?显而易见,“剩余价值”被某些人剥夺了。而盂县矿难的“天价”赔付,事实上只不过是还原了一个作为劳动者的生命的公平价格。
问题不在于长期以来生命价格不平等这一事实本身,而在于其背后隐藏着一个对身份认同天生不平等的集体无意识。空难中逝去的生命更倾向被默认为社会精英,因此,包头空难中53名机上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赫然见诸报端,他们的爱情、事业、生活被放大,对他们的赔付不必考量其劳动能力,他们是被当成一个人而不是劳动者来看待的;而矿难中逝去的生命处于社会最底层,常被忽略不计,因此,陈家山矿难中我们只能看到166人这一抽象数字,对他们的赔付仅仅从其创造实际收入多少的角度考量。当身份认同成为一个商业社会里社会价值观的一部分,生命价格偏离公平价格就成为一种必然。
有一点可以肯定,长期以来,矿难赔付制度性地低于生命的公平价格,这意味着矿采业的老板们以低于公平价格雇佣一个劳动力或购买一个生命时,一笔可观的“剩余价值”装进了他们的荷包,难怪无论矿难多么频繁地发生,都挡不住他们坚定的投资脚步。今年,温州等沿海省市的热钱纷纷撤出房地产业,到山西“圈煤”,山西省及时的制度“创新”,对采煤业的规范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20万元的“天价”,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让我们重新认识了这两句话:生命无价!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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