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

推荐社科院城环所原党委书记李春华受贿500万 终审获刑11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副所长李春华,因收受企业给予的500万元用于购买个人保险,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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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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