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我建议公诉人不要在起诉我的过程中给王立军开脱罪责。
公诉人:鉴于被告人和辩护人发表的更多的意见没有对公诉人举证的证据进行质证,对此我们将在法庭辩论再予以详细的阐述认定被告人薄熙来犯滥用职权罪的意见。
审判长:现在对本案案发情况、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等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就该部分事实进行举证。
下面,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一组综合证据:
1、公诉人出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于2013年5月27日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说明》,证实案件侦破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9月2 8日对薄熙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北京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2、公诉人出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通知书》、《指定管辖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逮捕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于2013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执行逮捕情况说明》,证实案件立案、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况。
3、公诉人出示办案机关、办案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办案说明》,证实在案证据均依法调取,被告人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等情节。
4、公诉人出示赃款赃物扣押、冻结法律文书,证实追缴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犯罪所得2680.6708万元。
5、公诉人出示被告人薄熙来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薄熙来身份。
审判长,本组证据向法庭出示完毕。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的全部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对本组证据被告人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对本组证据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对全案的事实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人:对于王立军叛逃案件中我的责任,我刚才讲的所有的话,都是对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讲的话,我的意见将会在辩论阶段再来表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全案还有没有证据需要向法庭出示?
被告人:现在我没有证据需要当庭提交法庭质证。
审判长:辩护人对全案还有没有证据需要向法庭出示?
辩护人:没有证据。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除被告人和辩护人庭前调查时所提出的取证申请外,被告人和辩护人还有无新的申请?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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