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起强奸案的两个角色,受害人14岁的何某生下了一个女婴,而犯了强奸罪的樊某被判刑3年。
在此之前,当地政府表态要给何某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却遇到了难题——何某还没有身份证明。
正在照顾这对母女的樊某母亲找到户政部门,希望给何某8个月的女儿上户口,工作人员告诉她:孩子要想上户口,需要计生部门出具手续。
当樊某母亲找到计生部门后,她被告知:由于何某14岁就生了孩子,年纪不够,得交罚款,才能给孩子上户口。由于何某根本没有钱缴纳罚款,所以给孩子上户口的事情只能向后拖延了。详情
红网:管理岂能与罚款画等号!
齐鲁晚报:这样的罚款是逼人跳火坑
14岁少女遭强奸生下女婴 生活无源盼强奸犯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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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艾媚
一名少女被强奸后,生下一个女婴。由于不到生育年龄,计生部门强令她缴纳罚款。 而计生部门“依法”办事,这个罚款是不是合情合理呢? 网易交锋栏目期待您发表高见。>>>参与评论
户政部门:孩子要想上户口,需要计生部门出具手续。
计生部门:由于何某14岁就生了孩子,年纪不够,得交罚款,然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详情
1、何某没有违反计生法规 尽管《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年幼的少女被强奸,往往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发生的,是当然的受害者;何某生下孩子,也并非不守法,而是迫于无奈,因此,不存在违反计生法规的问题。
2、何某是未成年人,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受害者生下孩子时只有14岁(受害时就可能只有13岁),是一个纯粹的未成年人,根本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何况,报道说受害者和孩子目前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是靠别人的“温暖和希望”过日子,让何某缴纳罚款,不是逼她跳火坑吗?
3、因为罚款,何某无奈之下要与强奸犯结婚 计生部门非要以“违反计生法规”为名,对何某进行罚款,而受害人经济承受能力十分有限,拿不出钱,无奈之下要与强奸犯结婚。试问,由于计生部门的罚款而产生的这种结果不是既滑稽又荒谬吗?这样的执法震慑效力何在?这样的执法又如何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详情
就知道罚款,也不想想人家的处境,法律是不是给人家压力和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