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组织:由于对日索赔是民间自发性的,必然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担心引起社会动荡,比如上街游行、到大使馆示威等。因此,对索赔活动进行控制,对国内受害者的要求采取不协助的态度,使得索赔活动进展缓慢。
没有专门机构:国内目前还未成立索赔组织,基本上是个人行为,这必然会受到很大局限,一些工作不能公开进行。
经费不足:目前要求索赔的受害者主要是老百姓,他们生活艰辛,没有太多的费用来从事索赔,国内的组织和公司也不愿意捐助索赔事宜,即使有的组织和公司开始同意赞助一点,一旦发现此事比较敏感,马上退出。
法律缺位:目前国内关于民间赔偿的法律研究仍处在起步阶段,相关的理论文章甚少,与国际上关于民间赔偿的法学研究差距很大。
数据不完善:缺乏一份完整的战争受害调查报告也是目前进行对日民间索赔的困难之一。
思想误差:旧的极“左”思想仍然存在一些人的头脑里,一旦与海外索赔组织联系,有的单位就会认定你的背景复杂,与海外的民运份子串通一气,无形之中就把国内和海外隔离开来,国内受害者不敢大胆联系海外华侨组织;海外的华侨组织也不好联系国内的受害者,担心给国内的人找麻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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