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脉络:吕海翔,34岁,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6组村民。今年5月19日警方以“淫亵行为”为名,将吕海翔带回派出所,在途中,吕海翔突然跳入河中最终导致“溺水身亡”。之后吕海翔的家属认为吕海翔死的蹊跷,一边上访一边将尸体用冰柜保存好以待尸检,并且拒绝警方提出的将尸体火化,甚至发生了上千村民集体“堵车喊冤事件”。一个人的死亡最终发展到群体性的冲突。详情>>

目击者比画吕海翔跳河情形

打开了封存尸体的冰柜

吕海翔的遗像

  海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宗敏介绍了吕海翔的死因:5月19日晚,吕海翔在歌厅包厢内嫖娼时,被斜桥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在等待警车时,吕向民警提出要小便,然后走向南面路边,小便后吕站在原地抽烟,吕乘民警不备,突然纵身跳入路旁洛塘河向对岸游去,最后溺水死亡。详情>>

  民警王伟峰:(当晚出勤民警)“在检查中,我们绝对没有和吕海翔发生过冲突,也没有碰过他一根汗毛。”详情>>

  姚建国:(与吕海翔同包房的重要目击者) 警察根本没有进入包厢,怎么可能打人。同时很肯定地说,当事警员不是便衣,都身着警服。详情>>

  疑点之·姚建国的述说为何前后完全不同:姚建国这番话与村民所转述姚建国最初所讲情形并不一致。姚建国曾对十多名村民说吕海翔曾被打。村民说,事发后姚建国曾被公安局叫去谈话,回来后很多说法就改了口。

  蒋新法: (在吕海翔隔壁包房唱歌的重要目击者)两名腰别警棍的便衣站在里面,其中一名便衣冲着坐在沙发上的吕踢了一脚,吕立刻起身,伸手打了那便衣前胸一拳,两人当即扭打起来。此刻,旁边另一名便衣拿着警棍上前帮着打吕海翔。随后看见吕海翔已戴上了手铐。详情>>

  疑点之·便衣男子为何威胁蒋新法:事后,一名身穿便衣的男子找到他说:“别人问你,你不要说出去,要帮派出所,要帮国家!”那名男子临走时对他说,“我给你钱,你拿去花花,以后就不要给其他人说了。”

  5月20日凌晨5时许,吕楚生看见儿子的尸体趴在一张铁板床上,右手在右耳后部,左手在左腰后部,呈“背扣”状。上身赤裸,身上有不少水草。他口鼻流血,板台上、地面上有不少血迹。

  疑点之·死者亲属发现了更多问题:死者的颈部、胸部、腹部和腰部有大面积淤紫现象,疑为伤痕。村里一位“给死人穿了18年衣服”的人则“凭经验断定”,吕海翔要么是骨折,要么是脱臼,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死人的关节不变硬的”,而吕海翔的关节“可以活动”。详情>>

  疑点之·警方为何急于对尸体进行火化:5月21日下午,吕楚生等死者家属前往海宁市周王庙镇派出所,双方商定第二天进行尸检。他们从派出所回家后接到警方电话,通知说提前到当夜7时尸检,第二天早晨8时火化。

  疑点之·北京资深法医初检死者生前受外伤:7月1日,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5月20日拍摄的9张尸体照片,结合7月3日粗略查看尸体表面所见,这位北京法医提供了初步意见: 左胸部乳头内侧、左胸腹交界部、右腹部、双侧膝关节内侧、左小腿前部正中等部位皮肤均可见明显的片状皮下出血,说明死者生前这些部位均受过外伤。详情>>

  6月2日,吕海翔家属前往市政府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海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维江等人接待了他们。于是,海宁市政法委与吕海翔的亲属签订了一个“备忘录”但是对这一份“备忘录”,双方说法却是完全不同。

  吕楚生:他们千方百计地劝说我们,说‘前面你们提出的种种疑问,不能再提起,也不要上北京去告状,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了,影响不好’等等。

  马维江:(海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吕海翔的家属6月2日来政法委,说家里老人出于传统观念,不愿意做尸体解剖。马告诉他们:“既然你们一直提死因不明,我们认为应该解剖。”于是吕楚生等人提出“经济问题”。

  疑点之·“备忘录”是不是官方“花钱封口”:一位法律工作者分析说,这份“备忘录”竟然以“丧事办理完毕”为给付条件,的确令人费解,难怪吕楚生把它看成“此地无银三百两”。详情>>

  6月23日下午“01省道(沪杭复线)”被群众堵塞的事件。那天在场的人据称有几千之多,吕楚生和儿媳妇刚跪到马路中央喊冤,情绪激动的人群分散在宽阔的公路中间,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到夜里10时,人群才逐渐散去。

  凌高明的第一次出场:6月22日,凌高明带着几人找到吕家,当着几百名围观的村民说要打抱不平,为吕家鸣冤。“他建议我们把事情闹大,说闹得越大越容易解决。”众多石井村村民叙述了当时的情景:凌高明承诺拿出10万元钱帮吕家上访,让全村人都制作小旗,他第二天安排十几辆大巴载他们到省政府上访。6月23日早,几百名群众聚在吕家门前等待凌高明的到来。凌却没有出现,但群众的情绪却越来越激动。有人插话,建议吕楚生到村后杭州至海宁公路上喊冤。于是导致“堵车事件”的发生。详情>>

  凌高明的第二次出场:6月26日,凌高明再次出现。他主动找到吕楚生,称与政法委书记马维江和海宁市公安局局长关系很熟,可以帮助吕楚生解决此事。 随后,吕楚生乘坐凌高明的轿车,赶到海宁市某大酒店与马维江及海宁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进行谈判。详情>>
后续报道:
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尽快查清事件真相
  针对由5月19日吕海翔溺水死亡事件引起的种种猜测,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等领导同志非常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海宁吕海翔死亡事件”的事实真相。

  浙江省公安厅新闻处副处长吴高峻表示,为尽快地消除外界对海宁吕海翔死亡事件的各种猜测,他们即将召开吕海翔事件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具体时间会尽快决定。[详情]
反思:
政府和民众如何建立和维护规则
  为什么一个本来比较简单、可以迅速查清事实的案件,竟然发展到几乎不可收拾?

  在吕海翔事件中,吕的家属和“支持者们”的做法也多有可指责之处———比如说,“备忘录”的签署与毁约,明显便是没有规则意识;比如堵塞交通的做法,于事无补还扰乱社会。甚至可以说,他们的作法,带有某种程度与政府博弈的色彩。但是,退一步来说,遵守规则的前提,首先是这个规则的运转和执行能够让人充分信任。而当地政府从一开始就未能与民众建立坦诚沟通的机制,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而在规则不存在的情况下,双方都要为此支付更加高昂的成本,于是事件越闹越大,离死亡真相这一最初诉求越来越远。

  这起本不该闹得那么大的普通案件终于逼近尾声。但在中国各地,类似的事件并不鲜见,如何将大风控制在青萍之末,从操作层面说是政府的智慧、能力,从根本上说,还是如何落实好“三个代表”所要求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 [详情]
网友评论
  游客 认为:可观的讲,我相信只是个别警察的腐败行为!

  游客 认为: 事实上,政法委书记直接领导公、检、法。所以他的立场是他的地位所决定的。要是政法委书记在行政上不是领导,而仅仅是监督,或许效果要好些。

  游客 认为:此事查清,必将牵出重大人物的涉黑情况,以及贪污腐败。一查到底,方显人民政府的全民性,否则,和台独分子、恐怖分子是一路货。

  射狼 认为:原来是嫖客,叫鸡的喊冤、做鸡的也喊冤。嫖客跳下去了,妓女也有跳楼的。帮谁吖!鸡鸭一窝!不如帮我,我是一等良民。
相关专题
蛮横标语该清理了
马加爵案落幕后的思考
反腐,向“高额成本”说不
责任编辑: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