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强迫性”组织数百名将于明年毕业的本科生献血。该校校医院方面表示,对符合献血标准却拒绝献血的学生将依校规进行处罚。

  该校因拒不献血而受到处罚的学生并不鲜见。01级一位学生说,去年该校曾有一名预备党员因不献血被取消了入党资格。企管系两位老师也说,在献血动员会上系里说,不献血就不发给学生学位证。

  一位知情人说,北京大专院校按规定都有65%的献血任务,学校完不成任务就得不到“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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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想些点子激励献血

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85%中国输血安全隐患未根除

首届世界献血日统计:北京自愿献血者不到2成

上海市:真正的自愿无偿献血者只占30%

广宗县东召校区教师不献血要扣掉100元钱

一老人无偿献血3万多毫升9年拿到45个献血证

“营养费”名额有限?大学生无偿献血竟被拒

长沙血库告急:一天献血量不足一次手术需要



大学生体质不健康不能毕业?


立邦漆滑倒中国龙


发放安全套是“助纣为虐”?

编辑:艾媚

点评:

  新的《献血法》规定: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眼下全国不少地方都闹“血荒”,鼓励大学献血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鼓励的方法变成“强制”就值得商榷了。>>>参与评论

理解学校下强制令 大学生有献血的责任 ★★★★★
“血荒”是不争的事实,学生有责任义务献血
  现在的义务献血制度陷入了困境是不争的事实。现在很多的大城市医疗机构血液供应非常紧张,很多的痛苦的病人的手术一再延迟,都是因为没有充足的血液做保障。很多医院没办法了,就动员医务人员献血,然而也是杯水车薪。根据调查,目前有过义务献血经历的人群主要分布于大中专院校,部队,医疗机构。一般的人员很少有义务献血的概念,甚至是害怕,敌视的态度,等到自己或者亲人需要做手术输血了才知道原来输血这么困难。政府应该采取行动,不仅仅是宣传,还应该给义务献血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提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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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此举是否合理当先反思献血现状
  为什么会导致学校强迫学生献血?不就是因为咱们国家缺血么?咱们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有能力献血的人,为什么就不去义务献血?如果大家知道义务献血,还会导致缺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么?自己都不知道丢人,还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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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我是烟台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的95届的学生:我们学院通知献血,部分同学包括我毫不犹豫的报名,献血的同学都自愿。同时我们很鄙视身体健康,血质量合格而不献血的同学。但是学院有“符合献血条件不献血的不能入党”。我们同学都是100%的拥护,我们很多人都认为:献血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到现在我都觉得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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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献血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我觉得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义务献血是公民的社会责任,学位证不同于毕业证,获得学位不仅要求学业上达到一定的水平,个人品质上也有相应要求。试想一个符合献血要求的学生拒绝献血,拒绝履行公民的义务,那他的品质如何能达到获得学位证书的要求?

  献血光荣,体现一个现代文明人的标准,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对于献血这件利国利民的事都不热心,那究竟算不算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觉得就不应该发毕业证给他。

  理解学校的立场,就象形象工程一样!没有驱动,没有动力,就不会有这样的行为出现!只能说鲜血体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然学校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但不能把这样的责任全部推到学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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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强制”作为鼓励献血的手法不妥当 ★★★★★
红网:无偿献血——自愿还是强制?
   鼓励大学献血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献血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献不献全凭个人的意愿,把自愿和“义务”或“必须”结合起来,说白了就是强权。 献血明明是自愿,而现在却变成了强制,从而使献血法走了形,变了味。总之,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去献血,绝大多数同学肯定愿意,何必用什么不发学生学位证的手段来强制呢?要知道,强制之下的自愿是伪善。鼓励无偿献血也要换个思路,想个点子,做到与广大献血者真正形成互动,让献血成为一件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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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自愿献血”怎能强迫?
  暴露出学校法制观念的淡薄。大学不仅是知识的高地,也是道德、法律的高地。高校搞权比法大,侵害的不仅是学生某个具体的权利,更在于会误导学生的思想。如果一所高校以这种处事方式养成了学生权比法大的思维模式,那么当这些学生走出校门踏上社会的时候,我们能说这个高校的教育是成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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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献血背后:学校只为“挂钩”着想? ★★★★★
南方都市报:有这样让学生献血的吗?
  献血一旦与各种关乎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挂起钩来,就已不再是一种能不能进行个人选择的道德自主了,就已经成了一种不能不做的毫无选择的绝对义务了,就成了以公共权力来推行公益。以公共权力强制推行公益,本质上讲,是将道德行为政治化。这里存在一个可怕而又虚伪的道德高调逻辑:献血的就是先进分子、合格学生;不献血,就没有资格做先进分子、合格学生,就是缺乏社会责任感。但如果仅仅是为了获得某种资格而去献血,这就是有社会责任感,这样的行为就是道德的、高尚的、有觉悟的么?献血就是献血,少一些“挂钩”,多一些鼓励,似乎比这种强制道德更道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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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今报:人,为何没有“称号”重要
  原来让学生去献血,不是为了让学生的血能够挽救更多的疾病患者,而是为了完成学校的献血任务,为了学校能够获得这么一个“精神文明单位”的称号。为了一个“精神文明单位”的称号,学校竟然毫不顾忌学生的健康状况。无疑,在该学校的眼中,学生还没有“精神文明单位”的称号重要,学校“人”的观念的淡漠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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