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会产生不良的利益导向 |
对重特大尤其是影响极坏的命案,采取一切措施加大破获力度,其出发点是好的。然在冲刺中破获的命案便可获得一笔不薄的奖金,可能会在公安内部产生一种不良的利益导向。唯“钱”破案、靠“钱”驱动,最终形成一种有奖便破案、无奖便袖手旁观的消极应付的被动局面,损害自身形象。无疑,在当前社会风气下,这种情况不可排除。 [详情] |
·重奖挫伤一些先进干警的积极性 |
挫伤了一些先进派出所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派出所由于平时注重防患于未然,始终绷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根弦,抓得紧抓得实抓得真,因而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案件,无法去冲刺,也就无疑拿不到重奖,难免会在心理产生失衡。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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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不符合利益分配制度 |
同样是破获命案,同样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平时分文未有,而在冲刺行动中却能得到重奖;对上级督办的案件实行重奖,而对破获以前的积案轻奖,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既不符合利益分配制度,更不符合司法办案原则。如此下去,势必会出现平时发生命案无人管,上级督办的案件大家抢着干,对以前的积案不想干的现象。[详情] |
·高压容易导致两误区 |
一是警方突破法律的限制,以错误的程序办案,甚至把错案人为地办成“铁案”;二是公安机关把有限的警力和财力投入到命案侦破中,忽略了日常社会治安的重要性。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苗头,那就正应了“事与愿违”的老话。[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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