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发东海天然气合法性本无可辩驳,但某些日本政客借题发挥,妄指中国“偷盗”日本资源,“中国派军舰护卫在日本海域建设天然气田的日子也不会很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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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下旬,日本突然“发现”中国已经着手在东海建造油气田开采设施,该油气田的位置距离日本单方面划定的中日海域专属经济区的分界线只有5公里,于是嚷嚷:“中国企图独占东海海底资源!”[详情]
·日方对中国开发表示不满
  6月,日本媒体批评政府对中国顾虑太多,对中国紧锣密鼓地开发反应迟钝,“有损国家利益”。[详情]
·设海洋权益机构对抗
  其实,日本对东海资源早已垂涎,一直为同中国争夺东海大陆架而进行持续的调查和勘探工作。[详情]
平湖油田
开采设施
中国需要航母?
  东海大陆架位于中、日、韩三国之间,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东海大陆架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产、石油、天然气以及稀有矿产资源。近年来,我国勘探人员先后在中国东海大陆架上发现了7个油气田。
·日方说法
  日本一直主张采用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日方所谓“本国大陆架”勘测的范围包括中国领土钓鱼岛、日本与韩国有争议的独岛等海域,总面积达6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 [详情]
·中方立场
  我国的态度是,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日间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两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分界线应在冲绳。 [详情]
·国际惯例
  1969年2月,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就北海大陆架归属发生纷争。如果按中间线划分,联邦德国所得大陆架最少,但事实上北海大陆架多由联邦德国领土延伸出去。最后国际法院判决联邦德国胜诉,从而确立了领土自然延伸的原则。[详情]
  日本一直缺乏能源,每年大量从中东进口石油,这次本是和中国合作的大好时机,为什么会拒绝和中国联合开发呢?
·回避事实不愿妥协
  在日本看来,中国在东海的无数次海洋勘测、以及油井建设是“先斩后奏”的行为,在两国中间线的附近建设大规模的气田群只是时间问题。答应合作岂不是对“既成事实”的毫无条件的“妥协”。 [详情]
·手无实证底气不足
  日本政府对东海石油天然气的储量情况没有做过独立完整的调查,手中没有掌握要求分摊利益的油气田的数据资料。如果答应合作,既开不了价,也还不了价。 [详情]
·边界未定各持己见
  拿到优先开发权的日本公司担心,中国至今不承认日本单方面划定的经济专属区,如果日本采取行动,很有可能被中方拘捕。[详情]
  日本各届政府并非如某些日本议员所说,对东海资源争夺“不作为”。其实,日本对东海大陆架资源早已垂涎,一直为同中国争夺东海大陆架而进行持续的调查和勘探工作。
·日本关注过度加紧争夺
  2003年11月,日本政府已同与海洋开发事业相关的团体,组建了日本大陆架调查公司,并决定从2004年正式开始对日本大陆架的地形、地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国会并成立机构推动日本政府加快调查工作的进程。[详情]
·中方严正抗议
  针对日本做法,中方已通过外交渠道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希望日方从维护两国关系大局和东海地区稳定出发,慎重行事。尤其不要采取任何损及中国利益以及可能导致事态复杂化的行动。[详情]
·用什么保卫中国的海洋?
  作为一种先进的战略武器,航母的战斗力是比较完备的,单靠一种方法突袭航母编队,成功率是不太高的。航母在现代海军中发挥着越来越来的作用,中国也迫切需要航母来保卫广阔的海疆。[详情]
有关“领海”的几个概念
  领海基线:是测算沿海国家领海宽度的起算线,也是沿海国家管辖海域宽度的起算线和基准线。此线的确定意义极其重大。领海是位于领海基线以外,邻接于内水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为12海里。内海和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属严格意义上的海洋国土。


  海上邻国:20世纪60年代以后,大陆架的开发和对200海里海洋权的要求,不少国家最终寻求外交或法律途径划分双方的海洋边界,海洋边界的确定,使原来隔海相望的国家,成了海上邻国。


  海洋国土:有内海、领海,也有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同海域其法律上的权益是不相同的。广义的“海洋国土”是沿海国管辖海域的总称。我国“海洋国土”约300万平方千米。
日本人绘制的东海油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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