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为

推荐上海市闵行区原副巡视员张有为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4年

2020年8月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闵行区原副巡视员张有为受贿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对张有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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