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征信系统决不能成为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恶意催收的工具

原告戊某(借款人)诉被告华某某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举示一份《关于接入****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想要据此证明其将原告的所谓借款信息、逾期上报征信的 [更多]
更多相关

非法放贷的涉刑风险

新闻
蓝秦律师刑辩团孙守恒
0 跟贴 0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没有更多内容了
热点新闻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