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北京:托育机构预付费须进行资金监管

近日,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印发《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托育机构预收消费者资金金额一次性超过20000元,应于5个工作日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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