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把“戒尺”还给老师!天津中小学教师1月1日起可根据情况采取惩戒措施

近日,天津市教委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明确教师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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