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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