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办法

推荐民办中小学学费要公示,且只能收取这三种费用,这一新办法3月15日起试行

除学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上海民办中小学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应保持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价间隔不得少于2年……近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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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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