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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 分析仪器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财关税〔2015〕23号)转发给你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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