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兄弟被指盗开心果获无期一案新进展:最高法二巡指令辽宁高院重新审查)
2020年9月,红星新闻曾发表报道《一桩蹊跷的开心果盗窃案:辽宁两兄弟被判无期出狱后仍喊冤,狱中疑遇真凶》,引发社会关注。日前,该案有了新进展。
2021年1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该案当事人的申诉代理律师陶宽处获悉,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已指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对此案重新审查。当日,辽宁高院审监二厅法官致电申诉人曹氏兄弟,通知其邮寄申诉材料和案件证据等至辽宁高院。
该案当事人曹波三告诉红星新闻,1月15日中午11时许,他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厅法官的电话,“意思是二巡(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指派他们重新查这个案子,让我们把申诉书、证据等寄过去。这也让我们兄弟俩看到了希望。”
▲曹氏兄弟在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门口
曹波三反映,当年疑似盗窃真凶最迟将于明年6月刑满释放,他和律师担忧,一旦其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茫茫人海,不知再去哪里找这个人。
陶宽告诉红星新闻, 曹氏兄弟也已就该案审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检举控告。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2年前的1999年,沈阳曹氏兄弟曾被认定盗窃338箱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双双被判无期徒刑。自被拘捕后接受讯问起,曹氏兄弟多次供述,所购货品是从一位名叫 “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于市场价购买的“顶期货”,当时也与“小三子”签订了合同,而非盗窃。
▲被盗的美国产开心果和大杏仁的外包装
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也曾以“小三子”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但警方却一直未能找到其人。不久后,法院在未查到“小三子”其人,作案工具缺失的情况下做出判决。此后,兄弟二人虽提出上诉,但因临近春节,办案人员让“过完年再提”而错过上诉期。
戏剧性的是,在曹氏兄弟服刑期间,大哥曹庆三在狱中遇到了一名和自己记忆中“小三子”一模一样的人,并从他携带进监狱的照片背面发现了自己当年写给“小三子”去收尾款的自己大姐家的住址。
▲曹庆三展示在狱中获得的“小三子”的照片。
▲“小三子”照片背面写的曹庆三大姐家的地址
随后,监狱曾就此事展开专门调查。多份讯问笔录显示,这位携带照片名叫蔡某涛的犯人承认自己就是“小三子”,并且对私配仓库的钥匙,盗窃开心果、大杏仁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01年时,蔡某涛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4年减为无期徒刑后又四次减刑。根据2019年1月22日辽宁省朝阳中院裁定,对罪犯蔡某涛准予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裁定之日起计算至2021年6月12日止。
自曹氏兄弟2000年入狱服刑起,便始终没有停止鸣冤,但他们在狱中的申诉屡被驳回。2017年,曹氏兄弟相继刑满释放后,继续向位于沈阳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他们每三个月去一次询问进展,除了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从未间断过。
“今天曹氏兄弟接到这个电话,意味着司法机关正在审查此案,申诉了21年的曹氏兄弟离真相,又近了一步!”曹氏兄弟申诉代理律师陶宽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