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黑车”司机撞死执法辅警,二审将在11月27日开庭)
楚天都市报11月20日讯(记者刘孝斌)湖南衡阳男子谭许泽涉嫌非法营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卡致一名辅警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许泽死刑。谭许泽否认故意杀人,称辅警执法不规范,已提出上诉。其14岁女儿日前致信律师,称“发生这种情况非爸爸所愿”(详情请看“看楚天”11月11日报道)。
今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从谭许泽的二审援助律师和家属处获悉,已经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开庭通知书,将于11月27日上午开庭进行审理谭许泽案。
谭许泽家属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12月28日常宁市公安局柏坊派出所民警,在常宁市柏坊镇通往省道S659柏坊村二队路段设卡开展交通整治。当日上午10时许,谭许泽驾驶一辆银白色面包车搭载9名乘客从柏坊镇街上出发开往蓬塘乡,途经柏坊派出所民警设置的卡口时被要求停车接受检查。
谭许泽先减速靠边后,辅警颜文雄来到面包车右侧副驾驶车头处,多次示意谭许泽停车,谭许泽没有停车,他将车挂在前进挡位保持低速状态推着颜文雄往后退了几步。“见无法摆脱民警”,其随后加油往前冲,将颜文雄顶到副驾驶门边,颜文雄敲击副驾驶车窗玻璃要求谭许泽停车,谭许泽继续加速,“将颜文雄挂倒在地并从其身体上碾压过去,往蓬塘乡方向逃跑”。谭许泽后被柏坊派出所民警截停,颜文雄当场死亡。经鉴定,颜文雄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损伤致死。
一审宣判后,谭许泽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谭许泽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在刑事部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他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不能随意判处死刑,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同时,他认为民事赔偿部分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时改判或发回重审。
谭许泽的二审援助律师、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伏龙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今日他已经接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二审将在11月27日上午9时许在常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