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友借口“危害国家安全”指使两名“小弟”将她杀害)
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在勐海县遇害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1月8日,李倩月的父亲李胜再次来到西双版纳,了解案件细节。李胜告诉记者,李倩月的男友洪某长期冒充“国家安全人员”,因感情纠纷对李倩月起了杀心。此外,洪某告诉张某光、曹某青,李倩月知晓的信息已经“危害国家安全”,并指使两人将其杀害。
他究竟是什么人?
自称“国家安全人员”以此发展“小弟”
由于女儿李倩月遇害的地点邻近缅甸,以及网络上怀疑洪某可能涉嫌贩毒、走私等问题,让李胜心中也产生了巨大的疑问:洪某究竟是什么人?洪某为什么要对女儿下狠手?
10月28日,在接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电话通知后,李胜于11月8日晚上来到西双版纳,并于11月9日在代理律师处了解案件细节。
据李胜介绍,洪某并非是其对外宣称的“国家安全人员”“首长警卫”,而是一名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拿到大学毕业证的无业人员。洪某和张某光曾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但洪某未参加毕业考试,因此并未拿到毕业证书。经警方调查,张某光离校后曾到西双版纳打工,今年5月28日,洪某还到西双版纳找过张某光。而曹某青与洪某同为水弹枪爱好者,案发前曹某青还是一名辅警。
由于洪某长期以“国家安全人员”身份自居,在言行举止中故意营造自己的神秘身份,以至参与杀害李倩月的张某光、曹某青都被其“洗脑”,相信洪某是正牌的“国家安全人员”,并产生“为洪某干活就是为国家干活”的观念。为了“考验”手下小弟的忠心和能力,洪某还曾指使他的“小弟”祁某强潜入某活动现场进行“破坏”,并盗窃一部夜视仪给洪某使用。
他为何要杀害女友?
感情纠纷引发矛盾 争吵中起了杀心
据媒体此前报道,李倩月与洪某相识于地铁,相恋后沉浸于爱情中的李倩月曾向朋友表示,希望在秋天和洪某结婚。但在旁人看来,洪某对恋人的态度,更多是控制和占有。
李倩月与洪某相恋后,曾于今年6月20日将洪某带回家中。李胜说,洪某给他的印象是不爱说话,除去说自己在贸易公司上班外,几乎和他们没有交流,更没想到洪某竟是如此极端的人,仅仅过了不到20天就把女儿害死了。
李倩月的表哥曾表示,洪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偏激,并且拥有很强的占有欲。同时也特别奇怪,洪某不允许表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两人合照,甚至提及关于他的信息都不行。
在杀害李倩月后,洪某若无其事,并且误导李倩月家人,让他们以为李倩月是在云南旅游时遭到绑架或被拐卖。李胜称,据警方的调查显示,洪某因觉得李倩月与前男友联系过,便偏激地认为两人有“说不清楚的关系”,由此引发矛盾。在争吵中,便对李倩月起了杀心。
7月8日,洪某和李倩月在南京栖霞区某小区争吵之后,洪某故意离家并开始实施作案计划。离家一段时间后,洪某曾向李倩月手机发送过“勐海县某小区”的定位,称其去勐海处理“公司事务”,希望李倩月到勐海陪他。而洪某对张某光、曹某青的“指示”则是李倩月因掌握“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明确要求两人将李倩月杀害。
7月9日上午10点42分,李倩月独自一人从南京栖霞区一小区离开,并于当日从南京乘飞机到达昆明,又于当晚从昆明转机到达西双版纳。9日晚上9点16分,李倩月到了勐海县兴海检查站,9点40分,李倩月乘出租车到了约定的会合地点勐海县某小区。
彼时,李倩月并未见到洪某,迎接她的则是此前在洪某家中已见过面的张某光,以及另一名男子曹某青。两人谎称洪某在山上的别墅等她,将李倩月骗入附近山林中后,将其杀害。
在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公开》中,除提及洪、张、曹三人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外,还写到对犯罪嫌疑人祁某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李胜说,案发后祁某强得知3人合谋杀害了李倩月,但并未选择报警,有包庇的嫌疑。
李胜说,在勐海警方通报案情的头一天,他还与洪某的父亲见过面,他希望对方能够帮忙寻找女儿的下落,对方答应会帮助寻找。在警方通报案情后,洪父曾给李胜打了几次电话,但李胜都没有接。李胜说:“事已至此,也没必要接了。”
她是什么样的人?
开朗大方遇事冷静曾想开一家服装店
在李胜眼中,女儿一直是开朗大方、遇事冷静、对人生有规划的孩子。李倩月在校期间,学习了日语,考过了雅思。大专毕业前,李倩月还报名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段课程,并利用业余时间到自考助学机构学习,而近期的规划是想开一家自己的服装店。
李胜是一个粮库的工作人员,妻子是幼儿园老师。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一家人贷款在县城买了房,方便女儿在城区上中学。
案发至今,李倩月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每当看到李倩月的照片,就更加伤心。李胜出门在外,家里都有人陪着妻子。李胜说今年他已是48岁,夫妇俩也无心再要小孩,女儿的离世对整个家庭的打击非常大。
“失去了女儿,赔偿再多的钱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他是有预谋地杀害了我女儿,我们永远不会谅解他。”李胜说。
11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该起案件的检察官,对方称目前不便回复。
首席记者 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