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样“露脸”真害羞!行人违法曝光第34期 || 曝光台)
11月2日9时47分
一名男子行经滇池路怡心桥路段时
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
直接闯红灯经过路口
被蜀黍逮个正着
没过多久
在同一个路口
蜀黍再次拦下一名闯红灯的男子
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
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除了闯红灯
还有“不听话”的行人
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内行走
在车流中“夹缝求生”
其实,人行道就在旁边
这样的行为不仅给正常行驶的车辆
带来严重的干扰
也威胁到了自身安全
于人无益,于己不利
在参与交通中
行人,是完全暴露在交通环境中的
若选择在车流中穿梭、横穿马路
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因此,正确的过马路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0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马路右边行走,有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优先选择走。
02
注意交通指示灯信号
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红绿灯是对行人和车辆起到秩序化的放行和安全通行的交通设备。因此为了生命安全,切勿争抢一分一秒的时间。
03
切勿翻越防护栏
有人为了省劲,就会走自以为可以少走几步的“捷径”,殊不知司机一不注意就会出事,所以不要擅自翻越。
04
不嬉闹,不做“低头族”
马路上没有绝对的安全,过马路是件很严肃的事情,关于生命安全,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忽视。玩手机、嬉戏打闹都很容易使人分心,引发交通意外。
05
切勿从众违法
有时自身在等红绿灯或走斑马线,看到别人闯红灯、斜穿马路,就有人会跟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走,这就是从众心理,蜀黍希望大家抛弃能从众心理,做一个自我意识坚定的人,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真心期望
大家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
让这样的曝光名单越来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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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34期)
据统计,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2日期间,共计查获177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均已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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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
千万不要任性
昆明交警目前已利用
视频智能抓拍+AI人脸识技术
对行人交通违法进行抓拍
同时加大现场执法力度
蜀黍希望
你可以从自身做起
为自己的安全考虑
共同创建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