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让行 重庆江津一出租车与1名行人相撞致其死亡)
封面新闻记者 杨渝
近日,彭某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文菁路建宇爱上路段时,与一名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刁某某相撞,事故造成行人刁某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江津区成立由区应急牵头,公安、交通、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委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
经调查,彭某某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彭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已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解聘。
而在本次事故的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民达分公司(以下简称“民达公司”)作为肇事出租车所属公司,存在对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被予以处罚。
江津警方表示,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规定,吊销彭某某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5年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驾驶活动。同时,对民达公司所属肇事出租车停业整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