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人因在北京永外地区一工地盗墓获刑,清代棺木已被破坏)
新京报讯(记者 吴淋姝)6名男子在北京永外地区一处工地上盗掘古墓,刚挖出1米多深的盗洞,工具破坏到棺椁顶部,就被现场巡逻人员发现,相继被抓。
经专家鉴定,被盗掘墓葬年代为清代晚期,具有一定历史价值。
10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指控的这起盗掘古墓葬案,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二年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六千元不等。
2019年1月8日,一名被告人在现场指认。视频画面截图
案发
6人盗墓破坏棺木时被发现
今年10月14日,因涉嫌盗掘古墓罪,李巍(化名)、宋闲(化名)、张三(化名)等6名涉案人员,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审。他们年龄最小的34岁,最大的45岁,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
被挖掘的墓葬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地区,是一处工地。按照在案人员的供述,消息是由李巍提供。他给其他同伙发信息称,永定门桥景泰路附近可能有墓葬,让他们去看看。
10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东城检察院获悉,案发是在2019年1月1日晚间,但李巍等人并未挖到“宝贝”。他们刚挖出盗洞,工具打到棺椁顶部,便被现场巡逻人员发现,其中2人被当场抓获。
最先发现的,是考古工作人员朱先生。
朱先生在证人证言中提到,当天21时40分,他在东城区永外地区望坛某地块考古勘探现场巡逻时,发现有4个人用棍状物往地下砸。他随即通知领导。
约20分钟后,考古研究所某领导带着保安赶来。朱先生称,当时保安大喊一声“干嘛呢”,这4人听见声响后,惊慌逃跑,其中2人被保安抓住。
朱先生称,地上被他们挖出一个大坑。4人在逃跑时,扔掉的“棍状物”系2米左右探墓葬用的钢钎,头部尖尖的,尾部是“T”形的把手。
现场勘验照片显示,这是一“山”字形深坑,深约1.2米,长、宽约1.8米,坑底部有木屑。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的工作人员证实,盗洞下面就是墓葬的棺木,棺木顶部已被破坏。
案发现场处于永外地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内。2011年,北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通知及附件中提及,该区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发掘过较多数量的战国、唐、明清时期墓葬,出土过战国铜剑、铜镜、印章等珍贵文物,对于了解、研究唐幽州城与北京南城地区历史沿革具有较重要的意义。
2018年11月,此地块开发商申报考古调查、勘探,12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与开发商签订考古勘探合同,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随后委托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人员,在此开展考古勘探。
盗墓现场的深坑。受访者供图
供述
“用钢钎扎地,探地下空不空”
庭审时,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他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也没有辩解。
关于案发过程,据被告人供述,事发当日19时许,宋闲收到张三的短信“拐子(李巍外号)打电话说有点文物局的活,让咱们去干”,宋闲回复“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咱们就走”。
据宋闲供述,当日晚间,他们一行3人去到南二环附近的一个工地(即永外地区望坛某地块)。车停在工地内的路边,张三未下车。宋闲和一名同伙从副驾驶座各拿了一个钢钎,进入工地后,看到李巍那边的两个人正拿着钢钎正往地上扎。宋闲和同伙也拿钢钎扎地,听到有人说“下面可能有东西”。
钢钎是一种专门用于勘探墓葬的工具。据宋闲供述,他拿的钢钎跟铅笔差不多粗细,一头是尖的,长约1.5米,银白色。“我们用钢钎扎地探地下空不空,如果空,就有东西。”
约20分钟后,他们挖到了窄木板(棺椁),还未来得及打开,宋闲同伙便收到“放哨”的人发来的微信,称保安来了。4人拔腿就跑,逃跑过程中,宋闲和另一名被告人被控制住,其余几名涉案人员则在2019年1月4日、5日被相继抓获。
检方认为,6名被告人破坏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私自挖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盗墓现场的深坑。受访者供图
审判
6人均因盗掘古墓葬罪获刑
10月14日,此案当庭进行了宣判。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报告显示,被盗挖墓葬为土坑木棺葬,开口层位距离地表约1米,根据地层堆积和现有形制判定该墓葬时代为清代晚期,具有一定历史价值。
鉴定专家认为,盗掘现场盗洞开口大,深度较深,大量棺木破碎散落,严重扰乱了墓葬的完整性。被盗掘墓葬属于清代晚期平民墓葬,棺木遭到破坏、对墓葬本体及价值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中6名被告人基于各自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盗掘古墓葬行为,破坏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结伙私自挖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有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被告人刚挖到棺木即被发现,未对墓葬造成特别严重的破坏,情节较轻;未盗得财物、未获利。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盗掘古墓葬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窃得财物,只要实施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的行为即可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既遂。
此外,鉴于6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故东城法院一审判处李巍等6名被告人二年一个月至一年十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以六千元至四千元的不等罚金。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