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岁女孩陈尸水塘手机疑存遭性侵视频,警方:如属实将调查)
近日,广西南宁横县居民张先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称,今年6月29日,他13岁的女儿张茗(化名)在村子一后山水塘里被发现死亡,当地公安认为不存在刑事犯罪,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他通过恢复女儿手机数据,发现其中有一段女孩疑似遭“强奸”的视频,虽然看不清脸,但他根据声音体态及衣服等判断是自己女儿。
不予立案通知书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9月24日,横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张先生并未向他们提供前述视频,“没有看到这种视频。”该工作人员说,法医对张茗死因作出的结论为“非暴力致死”。若张先生提供相关视频属实,他们将启动调查。
事发已近三个月,为何未第一时间将视频提交给警方?9月24日晚上,张先生称,“担心被警方删除。”但他表示,相关资料已由代理律师于近日转交至南宁市公安局,暂未收到答复。
25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于9月15日收到张先生提交的材料,目前,针对前述案件的复核时间已延长。他们准备寄送延长复核期限通知书。“复核期限(原本)是一个月,但是如果(案情)复杂的话我们可以再延期一个月,也就是两个月”。
张先生称,有村民告诉他,6月28日放学后,张茗被一名女同学从家里接出去了,当晚失去联系。6月29日,他向警方报警,当天下午在后山水塘里发现张茗,已身亡。3天后,张茗的班主任通知说,在前述同学处找到他女儿的手机。他发现手机的数据已全部被删除,“什么都没有,手机是由公安工作人员定位出来的”。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张先生称,他请人恢复手机里的数据,发现几段视频,其中包括有女孩疑似遭“强奸”的视频以及其他裸身女孩被殴打的视频。
张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孩疑正遭到一男生的性侵,女孩捂着脸哭泣,无法看清正脸。张先生称,他根据声音和体态特征,判断视频中的女孩是其女儿。他确认遭性侵的女孩身穿的上衣,女儿也有。
视频中的女孩穿着整体黑色、袖子上带白色线条的上衣,张先生怀疑女儿去世前的某天遭到强迫。他回忆,女儿被打捞上来时,身穿灰白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鞋子不见了。
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张茗于6月29日在一村子废弃石场水坑处死亡一事,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不予立案。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张先生仍对女儿的死因存疑,不认可前述决定并申请复议。他提供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该局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该份文件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
9月25日,张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女儿身亡后,当地公安让其在签一份关于女儿溺亡的报告书,他没同意签字。“我没有收到尸检报告。”张先生说。
针对是否出具尸检报告,同日下午,横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未予明确回应。他表示,稍后将在横县公安局官方平台发布官方通报。
张先生的师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收到县公安局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他们已向市公安局递交材料申请立案,目前当事人方面还在不断调取和补充相关材料,在等警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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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医生举报副院长强奸20余次 警方立案后又撤案…
河南一名女医生举报称,遭医院一副院长强暴并报警。当地警方查明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立案后撤案,卫健委通报该副院长违反生活纪律被撤职。9月18日,警方回应说,他们重新侦办后发现此事构不成立案。
当事医院。
这名女医生叫高蒿(化名),今年27岁,老家在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农村。
她告诉记者,2016年7月,她毕业于河南一所医专学校,2019年1月中旬经招考来到伊川县鸣皋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成为一名内科医生。
她说,2019年7月20日晚上11时左右,她正在医院宿舍休息,这时医院副院长王某把她叫到办公室说要谈工作。
描述当时情形时,高蒿称,她进去后,王某说他耳朵有点聋,让她靠近点说话," 我走到他面前,他突然把我强行抱住,我强烈反抗、奋力挣扎,将他后背抓伤,还咬伤他的手,他使用暴力把我按压在床上,强行扒下我的衣服,采用暴力将我强奸。"
她说,此后王某又用恐吓、威胁手段,对她多次实施奸淫," 我想辞职,但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人,不得不忍气吞声继续上班。"
她还回忆说,2019年12月13日凌晨,王某再次闯入她宿舍对她实施暴力强奸," 我不从,他打得我浑身多处淤血。"
事发后,她拨打110报警并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伊川县公安局派刑警来到她宿舍调查了解情况。
12月19日下午,她到伊川县人民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称,她左侧大腿内侧有瘀瘢等。
高蒿的诊断证明书。
2020年5月,高蒿在网上发帖举报王某强奸了她。
此事引起伊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
伊川警方相关人士称,经全面深入调查后,5月9日,他们与伊川县卫健委以及伊川县鸣皋镇纪委联合作出回复。
记者看到,该回应称,2019年12月16日晚上1时左右,高蒿报警反映当年7月20日被伊川县鸣皋镇卫生院副院长王某强奸。接警后,伊川县公安局于当天对她进行询问、调查,并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该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2019年12月15日和16日,高蒿两次找到副院长王某妻子,告知对方他俩是真心相爱,要求王妻与他离婚,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因无证据证明王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4月12日,伊川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此案。
伊川县卫健委调查认为,2019年7月至12月期间,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先后多次与鸣皋镇卫生院职工高蒿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王某身为公职人员,违反生活纪律,与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依据相关规定,经县卫健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职处分。
此外,伊川县鸣皋镇纪委对王某审查后认为,王某作为鸣皋镇卫生院副院长,在婚内与鸣皋镇卫生院职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王某应负直接责任,经鸣皋镇纪委研究,报鸣皋镇党委批准,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后来,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
今年5月20日,伊川县公安局再次公开回应高蒿质疑称,根据查明的相关案情,该局撤销此案," 如对撤案有异议,可到伊川县检察院申请侦查监督。"
情况通报。
5月21日下午5:59,伊川警方通过官方微博 " 平安伊川 " 发布情况通报说,2019年12月17日,该局接高蒿报警称,她被36岁的王某强奸。接报后,辖区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2月19日立案侦查。
经办案民警多方调取查阅通话记录、微信记录、监控视频等,并询问该单位多名工作人员,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间,该两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当高蒿要求王某离婚时,两人产生矛盾。
针对高蒿发帖反映的情况,该局召集具体办案单位、法制、督察等部门多次研究此案,因无证据证明王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2020年4月12日,该局决定撤销此案。
针对伊川警方的这些回复,高蒿称,当时的通话记录仅能证明通话次数和时间,她报案时明确告知警方,王某曾给她发过道歉短信," 因我手机损坏无法提供,我申请警方向移动公司调取。"
她说,视频能证明她报警前一天晚上,王某闯入她宿舍,之前她去他办公室,是王某以值班副院长名义通知她去谈工作," 没想到,他竟然在办公室强奸了我。"
高蒿还称,她从未找过王某妻子要求离婚,这是有人做伪证在诬陷她。
高蒿说,今年8月18日她接到通知称,王某已被伊川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对她反映的问题已由伊川县刑警大队重新侦办。
9月18日,伊川警方相关人士称,他们重新侦查后,发现高蒿反映的问题够不上立案。
伊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县纪委监委是否对王某立案,他不清楚," 如果有最新进展,我们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的副院长王某系该院骨科医生,大专学历,河南科技大学临床系毕业,擅长四肢骨折手术、手法复位治疗以及颈椎病和关节脱位等,记者多次致电他尾数为79的手机,但均无人接听。
高蒿告诉记者,目前她没有去医院上班,一直呆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