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贵州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提升至III级)
根据最新气象观测资料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贵州省气象局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16:00将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气象台、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事务财务中心和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
其他市州气象局可根据天气形势研判维持或调整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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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应急厅:迅速部署落实强降雨防范应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防汛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9月14日,省应急厅召开全省防汛工作视频调度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务之急,迅速部署落实强降雨防范应对措施。要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掌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安排部署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项媒介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确保能够提前紧急疏散和转移安置灾害风险区群众。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重点区域风险防范,细化防避方案,落实各项措施。要及早周密部署隐患排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突出抓好地质灾害防控。要严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的耦合事故风险,遇重大汛情果断采取停工、停课、停产、停业、封闭道路等临时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确保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牢牢抓好一线人民群众转移避险安置工作,严格执行“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主动避让”原则,突出做好局地突发强降雨引发的次生灾害以及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细化转移避险方案和救援措施。要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主动对接,积极协助,确保应转尽转。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同时强化首报意识,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第一手信息,坚决防止信息倒流造成工作被动。要加大灾情核查、统计、评估和报送工作力度,加强受灾地区受灾群众生活的妥善安排、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要及时组织开展基础设施以及民房修复重建工作,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保障重点、合力支出,以确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中央、省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有针对性做好安全生产、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及做法,要围绕防灾减灾机制、装备、人员队伍等方面,聚焦重点、盯牢难点、直击痛点,补短板、找差距、添措施,进一步筑牢防汛减灾安全网,持续巩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来源: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应急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