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异女子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被司法拘留)
都说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可这位孩子的母亲,却在离婚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山西晚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终该名女子被司法拘留。
2019年3月,李某到保德县人民法院立案,请求判决与其丈夫马某离婚,并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李某称其丈夫马某对自己不关心、对家庭无担当、对孩子不负责,从2017年起诉被判不准离婚后,马某依然我行我素,毫无悔改之意,且在判决后两人分居已超过两年,婚姻已经走到尽头。保德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李某与马某离婚,孩子由马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李某却拒不支付抚养费,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却以在外打工为由,拒不到庭。2020年5月25日李某到庭后,对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不以为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告知李某拒不执行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司法拘留,甚至情节严重涉嫌拒执犯罪等法律后果,但是李某依旧我行我素,不以为然,反复咬住一点:“我没钱,给不了”。
多次劝解无效后,保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进了拘留所暂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李某才深刻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万分悔恨的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打电话让自己的家人第二天就把钱交到了人民法院。